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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会议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财教〔2011〕590号)精神,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区农村教育质量,经商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决定召开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
会议地点:自治区教育厅1楼视频会议室(南宁主会场)
          各市教育局视频会议室(各市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财教〔2011〕590号)要求,部署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相关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自治区教育厅参加人员:自治区教育厅分管领导,基教处、财务处、项目办、体卫艺处、电教馆、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人各1名。
自治区财政厅参加人员:教科文处负责人1名。
(二)各市分会场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及主会场对应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各1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教科文科(股)负责人1名(由当地教育局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教育局于2012年1月6日上午下班前,统一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会议回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黄玉鑫,电话:0771-5815169,传真:0771-5815171,电子邮箱:gxjcjy@163.com。
(二)请各分会场参会的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
(三)视频会议系统调试时间:1月9日下午15:30—16:30。各分会场必须按时派人到会场做好调试工作。
(四)各分会场须于开会前1小时做好系统接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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