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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不含宁波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1〕175号)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切实做好2011年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要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基建统计报表》(电子表可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文件导读”栏“计划财务”中下载)的说明和指标解释补充说明要求,认真填报,并注意表中数据因果关系的平衡,确保数据准确。填报的统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采用教育部管理信息中心研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监制的《全国教育基建统计系统》软件填报。软件下载地址:中国教育统计网(全国教育系统基建统计报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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