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当前位置: > 论文发表 > 小学教育论文发表 >

宜兴市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一、按照严格控制城镇学校中、高级职务超岗,适当倾斜农村及薄弱学校的要求,采用由各学校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摸清人数,控制在岗位余额内申报,然后由局下达申报数的办法确定中、高级岗位数,各校上报申报数时既要根据实际,又要从长计议,顾及今后,为青年教师创优冒尖留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同时要为下一步推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作好准备。
二、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和宜教人(2007)14号文件精神,凡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办初中、小学教师必须有2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实施。在中、高级职务申报、评审中,各城镇学校要严格按上述规定把关。全市有村校的中心小学,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有到村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才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于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能力考核和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参照宜教人(2007)14号文件执行。
四、关于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对论文的要求按锡教职称(2010)69号文件的第七条执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提供的3篇论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各校要按无锡市教育局职称办关于“疑似抄袭”论文核查办法,严格把关,狠刹抄袭歪风。由分管教科研工作的领导签署鉴定意见和鉴定等级。对“抄袭”论文的作者,除批评教育外,今年不得申报中级职务。
五、关于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对计算机考核的要求按锡教职称(2010)69号文件的第九条执行。
六、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按苏职称[2009]14号文件第八章第二十二条执行。其他人员课时量达不到专任教师课时量一半的,不能申报晋升教师职称。在学校从事财务、医务等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职称。
七、为提高评审质量,实行学生问卷调查。原则上以一个班的学生数为基数,申报职称时要同时填写和上报《申报教师职称学生问卷汇总表》。
八、在推荐、评议工作中,坚持公开原则,充分发挥校务公开的作用,申报指标数、有关文件、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工作程序、时间安排、推荐上报人选等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九、评审费:按职评收费政策,今年开始高级收费标准调整为350元,中级收费标准调整为200元。
十、时间安排:各校自接到文件后应立即组织学习职评文件精神,并公布各级报评资格。
5月15日前,各校对照资格,将确定的申报数发至教育局人事科信箱(网址见前);
5月20日前教育局公布各校中、高级岗位数。
5月21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职评材料。
5月30日前各校完成下列工作:
组织参评人员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成果、按要求预先进行问卷调查并组织民意测评,在不超岗的前提下公示推荐申报对象;
组织申报者按职评材料要求组织填写材料、学校逐一按要求审核申报者的材料,准确无误后再收交,并按填表说明准确填报《无锡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5月31日,将职评材料、评审表、《花名册》、电子稿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申报中高级职称教师的照片(背面要注明学校、姓名、职级)等有关材料上交各学区;
6月1-10日,各学区认真审核每一份材料,把好资格关,在准确审核职评材料的基础上,按镇(园)顺序按职级分表汇集《花名册》、制作电子稿,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按花名册的顺序分中高、中一、小高订三本,照片收齐后暂时在学区保管。
6月11日上午,各学区将职评材料、评审费、花名册(四份)、电子稿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上交人事科,并组织初审。
?

上一篇:常山县关于2010年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相关文章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