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当前位置: > 论文发表 > 小学教育论文发表 >

《四川大学学分制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贯彻情况分析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摘要:本文从学分制指导教师出发,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而了解到学分制导师贯彻《四川大学学分制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和学生对导师及其制度的建议,以期对完善学分制导师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字: 学分制导师 《条例》  规定   
 
 
一、            结果分析
为了了解四川大学学分制导师贯彻《条例》的情况,笔者根据《条例》中指导教师的职责设计了一份问卷,并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请川大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填写了问卷。收回125份问卷,废卷7份,有效问卷118份,其中医学学生25名,文科31名,工科62名。下面对问卷的结果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1 贯彻情况较好的规定
《条例》中指导教师的职责共有八条,问卷中除了第七条没有涉及外,其他的内容都涉及到了。其中规定1、2、6贯彻得较好。规定1为:“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向学生介绍专业内容、方向及发展趋势。专业在本学科及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取得的成就,教育学生热爱自己的专业,端正学习目的。”这一规定反映在问卷的题1到4中,分别有68.64﹪、51.69﹪、52.99﹪同学选择了导师对“专业内容、方向及发展趋势”,“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取得的成就”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从题4的结果中可以看出,有86.44﹪的同学认为教师做到了教育学生热爱自己的专业。因此,总的来说规定1的完成情况较好。
《条例》的第2条规定:“向学生介绍选课的各种规定、程序、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情况、毕业要求等,根据专业教学要求介绍学习的方法和经验。”这一规定反映在问卷中的5到10题中。有50﹪以上的学生对题5和题6做出了肯定的回答;10题中有65.25﹪的学生选择了教师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简单介绍了学习的方法和经验;7题和8题也有接近50﹪的学生选择了肯定的答案。
教师职责的第6条规定:“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满腔热情地关心学生成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积极引导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一规定与问卷中的17题对应,有超过60﹪的学生对这一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2 贯彻情况较差的规定
从结果看,《条例》中的规定3、4、5、8完成的情况要相对差一些。规定3指出:“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计划,审批学生的选课单。”这一规定与问卷中的11和12题对应,从表中的百分比来看,无论是从总体上看,还是医科、文理工科类,都80﹪以上的学生都选择了指导老师没有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计划,并审批学生的选课单。
规定4要求:“注意发现和培养思想素质好,能力强、有特长的优秀学生;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根据这一要求,设计了16题。从总体上来看,超过60﹪的学生选择了指导老师不注意发现自己的特长,关心和帮助自己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而这一问题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在文科中,有70﹪以上的学生认为导师没有做到规定4的要求,相对而言理工科导师完成这一规定的情况较好。
规定5要求导师“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教授、副教授科研课题组的实践与研究工作”。与问卷的13和14题对应,无论从整体情况还是从医学、文、理工科类来看,都有80﹪以上的学生选择了导师没有指导自己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各类竞技活动。导师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教授、副教授科研课题组的实践与研究工作的情况就好一些,从整体情况来看肯定答案达到49.15﹪,接近一半,理工类选择肯定答案的学生比例超过了否定答案。
在规定8中指出指导老师:“每月至少与所指导的学生见面两次。”这个问题反映在问卷中的15题。61.02﹪的学生选择了A(0到1次),显然没有贯彻好这一规定。
 
3 学生的意见
问卷的1到17题是根据《条例》中对教师职责的规定来设计的,题18主要是为了了解学分制导师对学生的帮助情况,题19作为一个开放性的问题来收集学生对学分制导师及制度的建议。
从总体上来看,有55.93﹪的学生认为学分制导师对其选课有一定的帮助,说明学分制导师引导新生对学分制的适应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医科、理工科与总体情况基本相似,而文科学生却有50﹪以上的学生选择指导老师对其选课没有帮助。
在118份有效问卷中,71位学生填写了对学分制导师及其制度的建议,约占60.17﹪,其中,医学类16位、文科19位、理工科36位。在建议中,有30多个学生提到了要增加学生和导师的交流、沟通,增加见面次数。有几个学生提出了希望通过邮箱的方式与导师进一步交流。此外,提得较多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制度能够进一步落实;导师能多介绍一些与专业发展动态有关的信息,对学生的专业学习起到更大的帮助;每个导师能少带一些学生;定期与导师见面;在选课之前见到导师,对学生选课进行指导等等。
 
二、            《条例》贯彻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将《条例》贯彻中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忽视学生个性化,对学生关心较少。从调查结果看,大多数导师没有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安排好适合学生特点的学习计划,很少有导师审批了学生的选课单,而每个学生的选课单都不尽相同,代表了每个学生的特点。同时,从16题的结果来看,学分制导师在注意学生特长,关心和帮助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上也做得不够好。在学生的建议中,也提到了希望导师能对刚进学校的学生多一些关心和帮助。
其次,对学生如何参与课外活动的指导较少。从13题和14题的结果来看,导师对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竞赛活动的指导较少,对学生参与校内教授或副教授的科研项目的指导较少。而参与这些活动对增加学生对本专业的了解,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是很必要的。
再次,与学生的交流过少,特别是直接见面交流的次数。虽然《条例》中规定了导师每月至少与所指导的学生见面两次,但是从问卷的结果来看,大多数的导师都没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来做。从学生提出的建议中,也明显地反映出导师与学生见面交流的次数过少,学生希望能多与导师见面交流沟通并得到指导。
此外,从学生们建议中,还反映出了一些问题。如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不够及时,在开始选课后老师还未来得及安排好时间与学生见面;一个导师指导的学生太多等等。
 
三、            改善《条例》贯彻情况的建议
要改善《条例》的贯彻情况,使学分制导师制度发挥更大的功能,需要学校、导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面就简单谈谈改善《条例》贯彻情况的建议。
1 学校——不断完善学分制导师管理相关条例及其相关条例
从现行的《条例》来看,要提高学分制导师的积极性,可以考虑提高导师津贴,减少每个导师指导的学生。为了见面的方便,可以尽量安排到新校区上课的老师来担任学分制指导老师。
同时,可根据这一条例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以此来规范和监督指导教师的行为。如对指导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的内容和培训后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水平都应该做出具体的规定;学校要根据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行为做出合理的评价,加大对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的监督。
 
2指导教师——增强对此身份的认同感
指导教师是《条例》的实行者,因此要想改善《条例》的贯彻情况,指导教师对此工作的态度和认同感至关重要。只有教师认识到这一工作对学生尤其是新生的重要性以及此工作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后,指导教师才能热情地投入到这一工作当中。因此, 要不断增加教师对学分制导师制度的了解,增强其身份认同感。
此外,导师应不断增进对本专业知识及前沿动态的了解,定期与学生见面,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学生,以便进一步的交流。若导师太忙,还可以将自己带的研究生的联系方式留给学生。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化的发展。多关心学生,注意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3学生——积极主动参与
导师指导的对象是学生,离开了学生的参与,再好的导师和再好的学分制导师制度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导师每次组织见面的时候,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缺席。如果在学习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要主动与导师联系,请求帮助,若导师太忙,要积极主动地与学姐学长们联系。
?

上一篇:高职高专图书馆对大学生阅读指导工作的思考

下一篇:玩 教 具 在 幼 儿 教 育 中 的 重 要 性 初 探

相关文章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