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学教育需要培养学生全面发展,音乐教育可以很好的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从培养目的的角度而言,小学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应当是为培养专门的音乐人才,而应是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展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从培养的能力角度而言,小学教育的音乐课应当是培养学生感知音乐、审美体验音乐的能力。小学是学生接受教育的第一阶段,初始的音乐教育对于学生终身发展至关重要。好的音乐教育可以为学生终生喜爱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可以培养学生对美好事物的热爱与追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并能起到启迪智慧、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等作用。
【关键词】小学 音乐教育 感知音乐
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小学音乐教育宗旨在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激发学生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追求美好事物的兴趣,在掌握一定音乐知识技能的基础上,逐渐提高审美能力,让音乐这门艺术,带给他们审美的愉悦,情感的共鸣及心灵的净化,使他们成为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追求美好事物的人。音乐是一种声音符号,是需要通过感觉,尤其通过听觉来获得认识的表达方式。所以在小学音乐教育中,首要的需要培养小学生感知音乐。
一、感知音乐——小学音乐教育的首要追求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小学音乐教学存在这样的现象:许多教师把音乐课当做跟语文、数学课一样性质的课程来进行教学,把教学目标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的认知上和音乐技能的训练上。而当我们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从该学段的学生特点、教学大纲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来审视小学音乐教学时,会发现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及创造力,在感知音乐中陶冶情操,才是小学音乐教学追求的主要目标。因此,从教育理念及素质教育的高度而言,认知活动和技能训练活动不应成为其主要内容,感知音乐才是小学音乐教学活动的核心。
认知性的教学其教育范畴主要是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思想认识和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它在认识论上的特点是从现象中抽象出概念,从概念中理解现象:思维方式主要是逻辑思维,其在德育、智育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技术性训练主要针对人的某种操作技能的形成而实施的一种操作教育。在教育特点上是在认知原理的基础上,以模仿为途径,以形成某种程度上的表现能力或操作能力为目的。
目前小学音乐教育普遍的把教学追求的重点放在了对音乐知识的认知和音乐技术的训练都是不适宜的。这种追求,说明了教师在普通的音乐教育活动中还没有找到适合自身规律的方式方法,对教育目的有误解,认识不明确,仍然是对专业音乐教育模式的模仿。从小学音乐教育目的来看,该课程的开设决不是为了培养一个个音乐专家,而是为了让学生,使未来的公民获得一定的音乐素质和得到一定的音乐审美陶冶,是从建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素质结构的角度来设置的。
小学的音乐教育内容包括音乐知识教授、音乐鉴赏、歌唱教育等。教育活动中需要区分这些之间的差异、教育的目的,要有侧重。从课程特点性质来看,在学术上,音乐是有着显著的知识性和技术性,但作为小学的教育客体,知识性和技术性的深度和难度在大纲和教材中有着恰当的限定,主要内容都是针对培养音乐基本素质的感知性内容。音乐鉴赏教学是让学生听赏各式各类的音乐作品,整个教学过程就是一个对音乐的感知过程。在对音乐的感知中,通过教师的引导,来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其中包括对音乐要素的感受力,音乐风格的感受力,其中包括对音乐要素的感受力,音乐风格的感受力,音乐情境意象的感受力等。在培养这些感受力的同时,使学生的人格情操得以陶冶。教学为达到这一目标,相关知识的认知是不可缺少的。但这些知识内容不是音乐鉴赏教学要追求的目标,而是为目标服务的辅助性教学内容。学习这些内容也不是培养学生音乐感受力的必要条件。因此说,音乐鉴赏教学中,感知音乐是教学的核心。
二、感知音乐的教学方式与歌唱式的教学方式比较
在对音乐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区分音乐鉴赏与歌唱教学的差异。唱歌教学的主要目标跟音乐鉴赏教学目标一样,只不过是客观对象和教学途径有所改变。音乐鉴赏是通过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审视来达到教学目标的,而唱歌教学则是按音乐乐谱的要求来实施的一种歌唱活动,从而在活动中感受、体验音乐的美来达到目标,在活动过程中同时获得了歌唱方法,即一种音乐表现力及情感表达力。唱歌教学有技能训练内容,诸如吐字、发声、音准训练等,但对这些追求的目标不是专业要求,而是普及性要求,只要能自然地运用嗓音来歌唱,使个体的歌唱潜力得到一定的发掘、展现就达到了教学目标。
从表面来看,音乐知识的教学是纯粹的认知性教学,与感知音乐无关,实际上并非如此。音乐知识是对音乐现象、音乐符号的逻辑性界定和诠注,或是人对音乐感受经验的抽象表达。因此,音乐知识教学除具有文化承传目的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逻辑性、抽象性的理解力之外,还具有培养学生对音乐感受力的辅助作用。音乐感受力是一种以形象思维活动为主的情感判断力。通过音乐知识的教学,强化了学生对音乐的逻辑思维能力。它有助于学生在音乐感知中形象思维活动的定位长期 情感活动的定势。在这里,逻辑抽象思维对形象思维和情感活动起支持作用,它促进了音乐感受力的发展,这是音乐教育所特有的规律性。
小学音乐课中的听觉训练内容其教学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它是纯粹的音乐感受力的培养内容。只不过教学中感知的不是音乐作品,更多是感知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通过对音乐要素的感知来培养音乐感受力,全部听觉训练教学活动就是感知音乐活动。并非小学音乐教学排斥认知活动,相反,作为一种基本的教育手段和方法,所有教学内容中都是会运用到,否则,教学就无法进行。问题的关键在于,认知活动不仅是为了获得认知,而更多的是为学生更好地感知音乐服务的,本末不能倒置。
一般认为,小学阶段是掌握音乐技能的最佳年龄段。作为音标外活动,广泛适度地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音乐技能训练是可取的,但课堂上的教材教学,音乐技能训练的范围、内容、程度一定要把握适度,要以感知音乐为重点,为学生音乐基本素质的良好和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目前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存在的这种重音乐知识教授和歌唱技能训练的倾向有其客观原因。主要是跟现行的教育体制有关,教育体制过度的以知识传授为主,同时也建立起了相应的评估系统。现实中,诸多学校管理者缺乏对小学音乐教育目标及音乐教育特点的科学认识,教学引导上,特别是教学评估上死搬硬套语文、数学等学科的评估方法,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总是以音乐知识掌握的量来进行衡量。另一方面,学生的音乐感受力等素质的发展和提高,的确是一个难以考测的能力素质,目前,教育界还没有一个认可的评估标准和考测办法。如果教师的教学重点放在了对这种能力素质的培养上,教学成果难以显现,更不易被人们认可。这样,实施这种能力素质教育就缺乏动力和大环境的配合;但教学实践中的这种倾向必须予以纠正。必须进一步建立具有创造力的音乐教育。
总之,教学中追求对音乐的感知,就是要求教学要以培养学生音乐感知为核心目标,转变教学观念,改善教学方法,从音乐课的特点出发,教学活动以感知音乐为核心进行感知教育,加强音乐在传递美与感知上的价值,实现小学生对音乐的爱好、对美好事物的追求。现实的教育活动,教师要积极创新教学方式,积极展开与学生的互动性,提升学生兴趣,激发学生想象力,增强美好事物的感染力。通过音乐教育在学生心中树立艺术表现的价值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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