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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经验分享: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报废毁损处理总结

作者: 时间:2015-01-14 阅读:( )

1.工程物资盘亏、报废或毁损的处理

(1)建设期间(未完工)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盘盈的工程物资做相反分录。

非建设期间(已完工)分两种情况,

①在筹建期间,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②非筹建期间,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批准前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由以上可知是不区分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的。

2.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的处理

(1)如果是正常原因造成的,

①如果在建设期间,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记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例如A项目报废,记入继续施工的B项目,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B项目

其他应收款等

贷:在建工程――A项目

②如果在非建设期间

在筹建期间的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非筹建期间,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的处理:

①筹建期间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等

贷:在建工程

②非筹建期间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等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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