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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师职称评定破格晋升教师职务的推荐条件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四等奖、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2、部、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

  3、在教材建设中,主持编写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一项。

  4、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5、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6、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受到同行知名专家肯定。

  7、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1、在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一项或三、四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四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3、市(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4、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级优秀设计奖的主要设计奖的主要设计者。

  5、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州)和省级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

  6、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7、任现职以来,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8、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9、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1、县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2、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一项。

  3、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4、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5、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的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厅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

  三、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来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正式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3、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三次考核为优秀。

  4、近五年来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小学教研会上,上过辅导课、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在市、州小学教育界中有较大影响,是市、州学科带头人。

  5、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上述规定外,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深入学校听课、评课100学时及以上。

  四、中小学党、政干部晋升教师职务

  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正、副校长(含正、副书记,下同)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除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外,其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者每周任教至少4课时,并取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中小学校长一年及以上者,还应取得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其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人员晋升教师职务

  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教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般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承担劳动技能课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按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人员的要求晋升相应的教师职务。上述人员在评聘教师职务时,除考核其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水平、业绩外,同时其从事勤工俭学工作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在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贡献,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六、幼儿园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七、本《推荐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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