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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天元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及我校实际情况,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职称评定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职评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书记、校委会成员、各年级组长、办公室主任、学科组长
三、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学校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3、公示参评者相关积分及材料并公示。
4、按指标数组织考核评定(相关材料)
5、公示评审结果。
四、评审办法
为了给教师们搭建公平的平台,更全面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评定。根据天台小学实际情况,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从德、勤、能、绩四方面进行教师工作业绩量化评分。
《教师德、勤、能、绩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
                                     
类别
序号
项目
权值
 
 
基本条件
50%
1
任现职称年限
10
达到规定任现职称年限。
2
学历
10
达到规定学历要求。
3
计算机
普通话
20
取得规定等级试证;45周岁以上不作要求 (出生时间根据上级规定而变化)
4
年度考核
10
任现职三年内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
 
工作表现50%
5
教学常规
30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包括班主任工作),能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常规没按要求完成出现一次或一例扣2分。(以学校行政值班检查及结构工资发放为依据)。
6
师德师风
20
师德好,无渎职行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无参与赌博现象。能服从大局及组织安排,团结协作友善,接受临时性或突击性任务积极主动,工作作风严谨、优良。违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例或一次扣3分。
 
 
 
 
 
 
业务水平(加分)
7
赛课
 
按国、省、市、区、校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国家)、8、6、5分(省级)、5、4、3分(市级)、4、3、2分(区级)、3、2、1(校级)计分。承担全国、省、市、区、校级不参评的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每次奖5、4、3、2、1分。
8
课题
 
主持校课课题研究取得一二三等奖成果,分别计:12、10、8分(国家),10、8、6分(省),8、6、5分(市),5、4、3分(区)、4、3、2分(校),参与课题研究者,递减一个级别计分,最低标准为3、2、1分。
参与非校本课题研究取得一二三等成果,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分。
9
论文说课
教具课件
教学设计
素质比武
 
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评选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须由学校组织、推荐或以文件通知为依据 )
10
发表论文
 
发表的教学及管理论文必须在教育专业刊物上,按国、省、市、区、校各级期刊类每篇分别计:4分、3.5分、3分、2.5、1分,省市区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有关论文汇编拆半计分。参评者最多只取3篇不同内容的论文计分。
11
学科竞赛
 
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辅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团体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2分、10分、9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分、6分、5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计3、2、1分(教师合作完成获得团体奖,主要责任人100%计分,其他人员1/参予人数计分。
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指导学生个人获奖,每人次国家级一二三等计5、4、3分,省级一二三等计4、3、2分,市级一二三等计3、2、1分,区级一二三等2、1、0.5,校级一二三等计0.5、0.3、0.2分。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计分。
12
学科成绩
 
学生期末成绩及格率达标计2分/期,在合格率达标的基础上优秀率每提高5%奖2分/期。
学生学科素质抽查一、二、三等奖计3、2、1分/期。
毕业班获得区一二三名,按8、6、4分/年计分。
13
其他
 
教龄:二十年以上(20-29年)每增加一年奖0.25分。三十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奖1分。本校教龄每一年奖0.25分
班主任:任现职称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6年(含相当班主任职务如年级组长、学科教研组长等)奖2 分。
学历: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奖1分。45周岁以上不作提高要求。
年度考核:任现职称年限内年度考核评优一次(含一次)以上者奖1分。
荣誉称号:立功受奖(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师德之星等),德育类荣誉按赛课标准加分,副班主任按30%计分,其他类荣誉按赛课降低一档计分(同项不重复计算,只取最高级别计分)。
 
 
备注
①参评教师相关材料一经职评级人员核对验证,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两年内不得参评。
②基本条件类为必备条件,7-13项相关材料限近三年内。
③在同等情况下现任班主任优先。
④管理人员的学科竞赛、学科成绩按其他参评人员的平均分给计,管理经验或成果在区级以上获得一二三名或在区市省国家级推广按参评人员平均分的120%、130%、140%、150%给计。
  五、说明事项
1、本实施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评审过程中采用本人回避制。
3、本实施办法解释权为天台小学职称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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