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当前位置: > 论文发表 > 小学教育论文发表 >

关于2010年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论文鉴定的通知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关于2010年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论文鉴定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开发区、商务区、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职称工作的要求,对2010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教育教学论文将要进行鉴定,现就上报教育教学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供鉴定的文章必须是围绕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撰写的论文、专题总结、调查报告等,且必须是在任中级职称以后所撰写,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论著不作为此次鉴定材料仅为申报职称时作为申报材料。

    2、提供鉴定的论文上不准写明单位与作者,如果是合作完成的论文,请在论文标题的左上角注明“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如不按此要求做,后果自负。论文打印要求:标题为三号字体加粗,正文为四号宋体,用A4纸单面打印(页边距:上3,下2.5,左2.5,右2.5,固定值23磅),并校对无误,一式三份,每一份论文前附一张统一格式的“论文鉴定表”(此表为二分之一A4纸,样表见附件1)。凡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等不需提供原件或获奖证书。

    3、对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同志必须提供已通过鉴定的论文两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与本人申报学科相关的论文。本次送鉴的论文,每位教师最多不得超过三篇。需鉴定的论文应分别填写好无锡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论文鉴定费每篇60元。

    4、论文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2日,过期不予受理。

    5、各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论文鉴定时,须将论文鉴定的有关内容按下表格式样(在EXCEL中操作),上报U盘或公文流转发组织人事科。为了顺利进行论文鉴定,务必要求论文送审者根据论文的实际内容,认真准确填写好鉴定类别,请按不同类别进行汇总上报。(鉴定类别填写内容见论文鉴定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鉴定类别
论文题目

?

上一篇: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下一篇:烟台市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相关文章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