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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10 阅读:( )

  摘 要 当前,我国公民教育总体上落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表现为公民教育内涵模糊,目标偏颇,内容碎片化,方式单一,方法死板。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对公民教育的重视不够,国家没有形成系统的公民教育规划,学校公民教育实施不力,缺少基于中国文化、中国政治的公民观念。加强公民教育,需要从理论上界定中国公民的内涵,国家要把公民教育提上议程,对公民教育进行系统规划;确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公民教育内容,在学校设置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建构多元的公民教育实施途径;建立多层面的公民教育支持系统。

  关 键 词 公民教育;体系;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7)01-00-05

  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在根本上需要人的转型,即由封建宗法社会和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依附性臣民,转变为拥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权利、参与、竞争和高度自主意识的公民。公民教育是培养公民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养成健全公民人格的教育实践,其核心是通过传递特定的价值观,培养公民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提高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形成自主参与政治活动的各项能力。

  开展公民教育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感,形成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怀;有助于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自觉性与理性参与能力,推进社会主义的民主化建设;有助于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和社会公德,促进社会的和谐。因此,开展公民教育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也是新时期我国教育的核心使命。

  一、我国公民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民教育源于西方。我国缺少公民教育的传统,改革开放为公民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促使国家开始重视公民教育。2001 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是我国第一次系统而全面地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公民道德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在“战略主题”中提出了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这表明我国已全面开启了公民教育的新时代。但由于我国公民教育时间短,经验不够丰富,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有:

  (一)公民教育落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完善,为公民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包括政务、商务、社会在内的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公民教育显然落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公民教育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有的人甚至心存疑虑;公民教育还没有取得独立的地位,更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还存在着认识不明确、定位不准确、内容不系统、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急需加强。

  (二)对公民教育内涵认识不统一

  对公民教育内涵的认识是开展公民教育的前提。但目前对公民教育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有人依据宪法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把国民等同于公民,把国民教育等同于公民教育;有人把公民道德教育视为公民教育;有人把政治教育、思想教育视为公民教育;有人把品德课、政治课视为公民教育。在这些不同的看法中,有人从教育目标定位公民教育,把公民教育看作培养公民的教育;有人从教育内容界定公民教育,把公民教育视为培养公民素质的特定内容;有人进而把公民教育视为公民教育课程,特指培养参与国家或社会公共生活有效成员所需公民学科。总之,目前存在着对公民教育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广义的理解把公民教育等同于国民教育,狭义的理解把公民教育等同于公民教育课程。公民教育内涵模糊,指代不明,直接影响着公民教育的开展。

  (三)公民教育目标定位偏颇

  公民教育以培养公民为目标,但对于什么是公民,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就西方而言,古典共和主义强调公民的公共性和公民的责任;近代自由主义强调公民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自由主义公民观是当代公民教育的主导。我国传统社会强调个人的义务,忽视个人的权利;强调个人对集体的奉献,忽视个人的利益。因此,按照西方自由主义公民观念,中国社会缺乏公民教育传统。改革开放后,受西方公民思想的影响,我们强调公民自由和权利甚于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公民的个体利益甚于公共性,造成了公民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公民只在乎个人权利,而不对他人负责、为社会尽义务;同时,把公民身份定位于国家公民,忽视了新时期公民身份的多元化,诸如世界公民、区域公民、网络公民、生态公民等。

  (四)公民教育内容碎片化

  由于没有厘清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因此,常常把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混淆。我国没有独立设置的公民教育体系和课程,主要通过中小学的品德课程、政治课程等进行渗透,使公民教育内容分散在各个学科中,容易造成碎片化,缺少整合,缺乏系统性。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有联系,有交叉,但以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代替公民教育,是不合适的。它会造成对公民教育的误解,尤其是会把传统的“好人”的道德教育,视为“好公民”的道德教育,从而弱化了公民的权利意识。

  (五)公民教育实施形式单一,方法死板

  公民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协作完成。但由于我们的公民教育系统没有建立起来,公民教育主要依靠学校教育实施,而且学校教育又把公民教育局限于品德、政治课堂之中,局限于教师讲授,课堂教学缺少合作活动、体验和反思,更缺少向课外、校外以及社会的延伸与拓展。这种单纯靠说教和死记硬背传授公民知识的陈旧落后的教学形式,不能提高学生对于公民的理解和认同感,不能使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和公民习惯养成,造成公民的知与行的分离。公民教育不仅是公民知识学习,而更应重在公民能力的培养和公民行为习惯的养成,所以,公民教育不仅需要学校中的实践,更需要社会上的实践。

  二、我国公民教育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对公民教育重视不够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发展为公民和公民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呼唤公民教育的出现。尽管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10年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使公民道德建设和公民意识教育在国家层面得以提出。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只强调公民道德,其中所提到“公民道德”,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公民”道德,没有触及到公民道德教育的实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只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而公民教育不只有公民意识教育。因此,无论是公民道德教育,还是公民意识教育,都非完整意义上的公民教育。公民教育涉及到一个国家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重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公民素质的提高,乃至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命运。对此,国家必须从培养什么人的高度对公民教育给予充分肯定,明确提出公民的核心素养,深入推进公民教育的开展。

  (二)公民教育缺少中国特色

  公民作为一个源于西方的概念,是西方政治、社会和文化的产物,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的思想,形成了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公民观念。我国新时期的公民教育研究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过于强调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以此否定我国传统社会中以责任和义务为核心的公民教育,试图确立西方的公民教育理念,甚至一些人把西方的公民概念作为普世性的概念。这种认识是不妥的。公民作为特定社会、特定国家的社会成员,必然反映特定社会和国家的政治要求和文化传统。因此,中国的公民概念必须反映中国的传统文化,反映儒家的伦理道德,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从而建立起中国本土的公民概念。但我们对此研究不多,认识不够,使中国的公民教育以西方自由主义为主导,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甚至出现了否定公民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三)国家、社会多方参与的公民教育实践体系尚未建立

  公民教育不是“接受”公民的教育,而是“做”公民的教育,是在公民生活中成为公民的教育。因此,国家、社会和学校必须为公民的生活创造机会、提供条件,建立多层次的公民教育体系,包括国家的制度支撑,社会领域的广泛支持,社会舆论环境的营造,学校的民主生活氛围和公民个人的积极参与。从实践方面来看,尚未建立多层次的公民教育实践体系,是公民教育实效性不强的重要原因。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程度不够,社会组织在公民教育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也缺少公民生活的氛围和参与机会,个人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性不高,使公民教育只能停留在政治课对公民规范的不全面认识上,公民教育所倡导的公民参政议政的政治参与素质、掌握自己基本权利与义务、法治精神及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等都未得到实践和锻炼。

  (四)学校公民教育缺少系统规划和有力保障

  学校是对中小学生实施公民教育的主体。国家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但公民有哪些核心素养,学校通过什么课程、什么活动培养公民的核心素养,学校如何全面开展公民教育活动,这些在现阶段都缺少具体的规划和系统的实施,还没有对公民的核心素养、公民教育的内涵与性质等作出明确的定位,缺少对公民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途径等结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的合理规划,公民教育没有作为独立的课程纳入国家课程计划,没有明确公民教育的法定地位。目前公民教育还带有民间的、实验性质,缺少国家保证的权威性。

  (五)应试教育对公民教育实施的不利影响

  应试教育以追求分数和升学率为核心,把学生参与公民教育活动视为不务正业而将其排斥在学校教育之外,为公民教育实施带来了不利影响。高考只重视学生的考试分数,缺少对学生作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和公益活动的考察,没有将公民应该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对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关注纳入考察范围。总之,应试教育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对中小学评价最主要的标准,忽视公民的素养,从根本上影响了公民教育的落实。

  三、改进和加强我国公民教育的对策建议

  1.明确中国公民教育目标的定位: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

  公民是一个西方的概念,这一概念本身在西方也是历史的、变化的。从古希腊的古典共和主义,到近代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再到当代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矫正,西方的公民从只追求个人权利,到当代以权利为核心的权责统一。我国的一些研究者把西方的公民概念当作一个普适性概念,而且只强调自由主义公民的权利,否认公民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实际上,纯粹的自由主义公民已经不是当代西方对公民的理解。以西方社会的公民概念,尤其是以自由主义的公民概念指导我国的公民教育是不合适的。西方的公民概念滋生于个人主义文化,强调个人权利、自由和利益最大化,不强调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是一种消极公民的形象。中国的文化传统是集体主义,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重视公民对于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是一种积极公民形象。当代西方自由主义公民导致出现了“公民唯私综合征”,因此,也开始重视公民的公共精神和公共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激发了个人的主体性,开始重视个人的利益。所以,中西方在公民与国家、社会关系,公民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呈现出相向而行的趋势,路径不同,但殊途同归,都强调公民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当代西方公民是“伴随着有责任的自由身份”,我国的公民是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这是基于我国儒家文化的传统,同时又反映了西方公民教育发展趋势,具有本土文化根基的中国公民教育目标的定位。

  2.制定公民教育实施纲要,对公民教育进行系统规划

  我国于2001年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以及如何进行公民道德建设做出了规定。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只局限于公民道德,并且重点不在教育。公民教育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整体问题,公民道德只是公民身份的构成要素之一。我们必须把公民教育提到新时期培养什么人的高度来认识,提升到关系整体国民素质和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制定国家关于公民教育的实施纲要,对公民教育的指导思想、公民教育目标、公民教育的内容,以及公民教育的实施原则、方法、途径、组织保障等做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划,加快推进学校公民教育的实施,改革社会治理结构,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提供机会和条件。

  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内容,全面设计公民教育内容

  任何公民都是国家的公民,因此,公民必须基于国家的立场,维护国家的利益,对国家具有高度的政治认同、社会认同和文化认同,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中国公民教育要为社会主义国家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重视爱国主义精神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公民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内容,就是从国家层面树立中国公民的价值观,增强公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社会认同,有效促进个人的政治社会化,培养具有爱国精神的中国公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公民应该具有的公民意识,它体现了社会、国家对公民的要求,是我国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但不能代替公民教育的全部内容。公民教育内容包括公民知识、公民意识、公民能力、公民行为,四个方面是统一的。我们要根据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这一定位,确立这一公民身份在公民知识、公民意识、公民能力和公民行为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发展特征和发展需要,合理设计不同学段的公民教育内容。迎接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挑战,新时期的公民教育,还要注意全球公民意识的培育和网络公民公共理性的培育。

  4.设立专门公民教育课程,制定公民教育国家课程标准

  从西方国家实施公民教育的经验看,独立设置公民教育课程是一个普遍的做法。由于我国实施公民教育的政策不够明确,加之有品德课、政治课等,公民教育渗透在这些课程之中,甚至以这些课程代替公民教育课程。公民教育与这些课程有交叉,但各自的立足点不同。公民教育作为培养公民的综合性课程,需要在明确公民核心素养的前提下,依照公民核心素养的要求,对其他相关课程进行整合,独立设置综合性的公民教育课程,明确其在课程计划中的课时比例,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发展的特征,合理地设计不同学段公民教育的内容,编制公民教育的国家课程标准,将公民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使其制度化、常规化,改变其碎片化、零散化的状况。

  5.家庭、学校和社会全面参与公民教育,建构多元的公民教育实施途径

  公民教育是终身教育,贯穿人的一生,因此,人一生所经历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等都是公民教育的场域,在公民教育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共同构成公民教育实施的有机系统。

  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家风是中国人最重要的伦理观念,承载着中国的伦理文化。中国公民教育不同于西方基于制度的公民教育,它是基于德性的公民教育,高度重视公民德性的培育。家风在培育公民德性中具有重要的启蒙影响,因此,必须重视优良家风的传承与教育。

  学校是推行公民教育的最基本的路径。学校的公民教育要构建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学科渗透三位一体的公民教育实施模式。学校要开设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相关学科渗透公民教育,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利用合作学习、班级民主管理和社团活动等,提升学生的公民实践能力。实行民主管理,创造民主的学校生活,让学生在学校公民生活中成长。

  社会是公民参与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区的作用,开展公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社会服务、做义工和社区的服务学习。在社区服务和公民社会组织中,让学生过一种真正的公民生活,从而锻炼公民的能力,提升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素质。

  6.优化公民教育的外部条件,建立多层面的公民教育支持系统

  在国家层面,提高对公民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从政策法律上,给公民教育以独立的、合法性地位。加强国家对公民教育相关政策的制定,制定公民教育实施纲要和公民教育的国家课程标准,为公民教育提供经费支持。同时,加大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为公民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提供更多机会。

  在社会层面,建立社会环境支持系统。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引导作用,强化大众传媒的正面导向作用,抵制低俗文化的错误价值引导;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公民政治参与、社会参与中的作用,引导网民在公共参与中,遵守公共规则,不造谣、不传谣,理性地参与公共生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使公民在社会组织中受到锻炼。

  在学校层面,提升教师的公民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建设专业化的公民教育教师队伍;改革教育评价体系,把公民核心素养作为评价的质量标准,把关心他人和参加公益活动,纳入高考考核范围之中;建立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营造适合公民成长的学校生活。

  公民在生活中,通过生活而成为公民。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需要学生参与公共生活。因此,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必须创造一种公共生活空间,搭建公共生活的平台,使学生在公共生活中,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增强公民的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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