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居象牙塔的莘莘学子,往往在面临就业时,仍然对有关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法律内涵认知有限。本文分析了两者的区别和联系,介绍了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并说明了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签订劳动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高校毕业生剧增,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然而,大部分毕业生对劳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因此在就业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困惑。本文就从分析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入手,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问题作一探讨。
一、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当事人一致,均为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二者主要目的也一致,就是为了规范用工秩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二者虽然具有一定联系,但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新版的就业协议书第八条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在报到以后,双方应当及时的订立相关的劳动合同,从侧面说明了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一个区别,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签订依据、法律层次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1989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和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属于法律,前者的法律效力低于后者。
2 涉及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学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是有关确定学生工作意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学校负责派遣的民事协议,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两者之间,其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3 时序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其签订于学生毕业之后。 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4 签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内容主要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如同意接收、审议派遣等,但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服务期、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而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内容做了明确具体规定.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社会保险、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5 目的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6 内容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相对简洁, 一般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合同责任等七项法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和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试用期、禁止同业竞争等约定条款,其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和义务更为明确。
7. 纠纷的救济路径不同。就业协议出现纠纷,一般双方协商不成的就去法院起诉解决;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一般双方协商或第三人调解不成的则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可能是每位大学生签订的人生第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书面契约。这无疑对他们来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而且是他们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在签订这样一份协议时,有不少细节问题需要注意:
1 应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前,要与用人单位充分洽谈,认真了解用人单位的待遇、效益、规模、隶属关系等情况。一般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外企则需要经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用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对此应有认知。
2 要认真审查协议。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另行约定权利义务。签订协议不要只重视正文部分,对“备注”部分的内容,尤其是涉及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要求或约束,如体质、学位、英语过级等重要条件,更要重视。大学生应尽量避免其自述的能力、资质、条件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情形的出现;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好“备注”,尽量将单位的口头承诺如解决户口、深造晋升等待遇和福利写入备注栏,以便今后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向法庭举证。现实的情况是90%的以上的“备注”栏全是空白。
3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马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自然的衔接。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签订或延迟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合同具体条款不符合规范等情形。而作为劳动者的大学毕业生,由于欠缺相应的法律知识,容易忽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或慑于“胳膊拗不过大腿”的无奈,没有签订或者怠于签订劳动合同,往往留给不法用人单位以可钻之空。这为将来发生劳动纠纷埋下了诸多隐患。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和签订劳动合同之间的注意事项
1 就业协议书违约。无论是由大学生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违约,均需按照就业协议有关约定处理。大学生应按照以下顺序处理违约。首先要先了解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关于违约的办理流程、步骤、所需材料等事宜;然后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节约事宜,办理解约手续;接着,按照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的要求,提交违约申请书,等待审批及派发新的就业协议书;最后,拿着新的就业协议书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2 注意平稳过渡。有些学生由于找到满意的工作,经常与同学、朋友欢聚,应避免酒后滋事触犯法律,或者过度劳累影响身体健康。还有些学生喜欢旅游、探险、极限运动,应时刻注意人身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3 自觉关注个人社保。大学生校内医疗保障在学籍注销日自动停止。而到入职单位缴纳医疗保险金之后,应届毕业生才能得到医疗保障。在这期间,往往存在时间空档,一旦发生重大疾患,会给个人、家庭产生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建议个人投保一些短期商业险种。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如实。全面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大学生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很重要, 当然也需要一些经验和技巧。
1. 审查限制性条款。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因此他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 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 比如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等。这类条款片面强化劳动者的义务、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 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但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只是对大学生一方相当不利。实践中, 这类限制性条款是引发劳动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大学生在签约时应当注意认真审查、推敲相关条款, 对其中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部分提出异议, 避免日后吃亏。
2. 审查试用期条款。因试用期问题引发劳动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法律对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 比如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 试用期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 合同期在 1 年以上 2 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60 日; 合同期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30日; 合同期在 6 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日, 等等。但由于大多数大学生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 一些用人单位借此签订违法的试用期合同, 直接侵犯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试用期长短涉及工资转正、经济补偿金、培训费以及职工自行流动等问题,大学生应予以留意。
3. 审查工作岗位、地点条款。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于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引起的。严格地说, 这属于劳动条件的一个范畴, 用人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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