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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高级教师可评“副高”职称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今年我省首次开展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评审。昨日,记者在中山教育信息网上看到,关于小学教师申评副高职称的各种文件已上传,资料显示,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副高职称。不过在今年全省300个推荐名额中中山仅有9个,虽然名额有限,但记者采访部分小学教师发现,他们对这一政策的出台非常欢迎。
■政策背景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遇瓶颈
    既然申评的小学教师已是小学高级教师,为何还要参与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评定呢?这两个“高级教师”有何不同呢?昨日,记者咨询教育局一知情人士,据他介绍,原来的小学高级教师虽为高级职务,但相当于中级职称,如果要继续发展,小学教师只可以通过评选(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小学超高)取得高级职称。“让小学教师申评中学高级教师,这增加了老师自我发展的难度。”该知情人说,原来的职称评定方式遭遇瓶颈危机,为小学基础教学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记者随后获悉,根据《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设有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等,其中小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一级教师为中级职务。然而现行小学教师序列中仅设有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为中级职称,小学一二级教师为初级职称。“这样的制度致使了小学教师的外流现象越来越严重。”采访中一位小学老师举例说,很多同等学历的老师分别去小学和中学任教后,在相同年限内,教中学的老师可能已评上高级职称,而教小学的老师却只能是中级职称。
■新规带来希望小学教师有更大发展空间
    昨日,记者采访中山市实验小学副校长、特级教师徐铭侃时,他表示这项新规定的标准比较合理。“我们学校有30%的老师被评为高级教师,他们都有希望晋升为副高职称。”徐铭侃说,原来中学教师评职称更具优势,现在小学教师也可评副高,大家心中都燃起了继续发展的希望,又可定位新的目标,同时还可反省之前工作的不足。
    也有人质疑,“副高相当于副教授,如果小学里也出现这么多副教授,那‘教授’岂不是泛滥了吗?”对于此问题,中山市教育学会会长钟建光认为,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的评定标准非常严格,名额也有限制,评出来的老师绝对是优秀的。“如果有这样的质疑,说明他对小学教师的重大意义还不了解。”钟建光说,温家宝曾提出小学基础教育非常重要,它的重要性不亚于其他阶段性教育,所以让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有积极作用。
■现行政策分析问题一:哪些人可以申报?校外培训老师也可参与
    根据《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规定,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评审范围包括全省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从事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和教研员。
    “校外教育机构”包括少(青)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等。“比如,中山青少年宫的老师若满足条件也可申报。”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说。问题二:对学历有何要求?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才可申报
    据悉,只有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才可申报此职称评定,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博士学位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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