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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08 阅读:( )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叶 燕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莫坚义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同时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其目的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地,其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到未来法治国家主体的法治意识,关系到未来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因此,高职院校应积极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仰和价值。

  一、高职院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高职院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高职院校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法治文化建设,是高职院校推进依法治校核心内容。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高职院校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以人为本,依法办学,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明确高校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强化民主与监督,提高治理法治化和科学化的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有利于将民主法制意识、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凝练到学校教育理念当中,渗透到师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营造依法管理、依法执教、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高职院校教师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依法治教的直接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是依法治教的主体和力量源泉。[1]教师的法律素质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利于广大教师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提高依法执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典范。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加强高职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高职教育肩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任。法律素质是“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强调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学生法制教育,以法治精神熏陶人、感染人,使高职大学生正确认识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把自己培养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

  二、当前高职院校在法治文化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多种原因,当前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还存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够、校纪校规尚不完善、机制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但笔者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是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薄,具体表现在:

  1. 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精神相对缺失

  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在要求,是高职院校法治建设的基石。但目前部分高职院校领导干部仍然存在“官本位”、“人治”和“权大于法”的思想,有的行政管理者在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在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权力缺乏民主监督和制约,不民主、不公平现象较为突出。行政管理者往往在评优、评先、科研项目以及职称的申报等方面因为手中掌握着权力,享有更多机会,如调查发现有的某学院领导在两年内拿了各级科研项目十多项,而有的一线的教师连续多年申报课题都未获得立项,这种不公平现象既影响了这些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也影响了他们职称的晋升,为此一些老师对前途感到渺茫,心灰意冷。有的管理者滥用权力,甚至以权力谋私。如某高职学院一系部主任,对学院每学期给一线专任教师的奖励性课酬,先是抽出一部分留给他们行政管理人员,理由是他们行政人员的为一线专任教师做了许多工作。剩下的部分分配也不民主、公开,发放时用信封装好,象私营企业老板给员工发红包似,实际发了多少?谁多少?多干的是否多得?大家一概不得知,也不敢互相交流,这种不民主、不透明、不公平的管理方式,制约了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也影响了同事之间的和谐关系。又如参加学术交流、进修和培训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基本权利,是教师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主要途径,但有的系部领导不是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老师的实际,选派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以保证教师这一权利的实现,而是利用手中的职权,把教师的此项权利拿来做人情,他爱给谁去就给谁去,谁与他关系好就把机会给谁,同一类型的培训与他关系好的可以参加多次,而一般老师机会很少。这既侵害了老师的权利,更影响老师潜力的发挥。

  2.部分教师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淡薄

  在国家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高校教师的法治意识有了普遍提高,法治素养也不断增强,但由于多种原因,高职院校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调查中发现,部分教师依法执教意识依然淡薄,如有的教师上课,教学内容不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而是根据自己喜好而定,或为迎合学生的喜好随意发挥,有的教师一堂课都在讲自己的旅游见闻、恋爱经历、炒股经验,与教学大纲无任何关系的内容;有的教师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随意迟到、随意调课。如某学院的一专业老师,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训期间,未按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请校外老师代课,自己离岗2天,由他人代签教学日志,并领取相应课时课酬,在学校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诚信既是做人的准则,是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同时也是重要的法律规范。但是有的教师诚信意识淡薄,诚信缺失严重。如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有效形式,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多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有些老师不是自己亲自参加培训完成考试,而是由学生代替完成。还有的老师论文剽窃、学术造假。如某学院的一青年教师在职攻读高校教师硕士学位, 2011年3月获取硕士学位,学院按规定给予她奖励一万元,而第二年3月其攻读硕士学位的大学根据“学位论文学术不端学位检测系统”的检测结果,发现其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由此撤销其硕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此事在教职工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学生辅导员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主要承担者,但有些辅导员对学生评优评选、助学金、奖学金评定等缺乏公平公正,导致学生不满;有的职责不明确,缺乏规则意识,随意使用学生。如核实学生的相关信息本是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也是其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但有的辅导员却让学生干部去完成这项工作,甚至上课时间也抽调部分学生干部去干活,在课堂上时时常有学生干部突然向任课老师请假,说辅导员有急事叫他们马上去办理。有时上课时间需要学生参加重大活动,有的辅导员不走程序向教务处申请,也不与任课老师协商,导致出现上课时一个班45人,到课的只27人的现象,其他18人去参加活动了。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这些学生的学习权力,也严重影响了课堂教学秩序。

  3.高职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高职生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调查显示,当前高职生普遍认识到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观念已由“要我学法”转变为“我要学法”,对有关法律的课程的学习表现出较高热情,有75%的学生赞成“依法办事”,并表示在学习、生活中坚持依法办事。但在调查也发现,大部分高职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流于形式,导致法律知识匮乏,即便是宪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一些基本知识也不甚了解,如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能正确回答的只有37%,对民事行为能力能正确划分的不到40%,能正确判断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只有57%,42%的学生不了解我国公民权利救济的方式有司法救济、行政救济、政治救济与社会救济及自力救济等方式。许多同学缺乏权利观念,如不知道购物时应索要有效发票,兼职时用工单位不能收取押金和扣留相关证件,应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等等,有的同学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的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或者去找关系,或是选择放弃,或是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纠集朋友老乡,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有的同学则出于哥们义气出手相助酿成悲剧,造成终身悔恨。

  三、高职院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和宣传,也需要良好的氛围。针对当前高职院校在法治文化建设上存在的法治氛围不浓、法治精神缺失的突出问题,高职院校应从理念、行为和环境三个层面多管齐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精神引领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观念的转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指南,是学校管理活动的指导精神。因此,高职院校首先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尊崇法治,把以自由、民主、公正、平等、权利、秩序为价值取向的法治精神融入学校精神、办学宗旨、校训、校风、学风等校园精神文化体系中,凝练到学校教育理念当中,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保障人权等为核心的现代法治理念内化为师生精神意蕴,成为师生价值追求。作为执行依法治校的管理者队伍和教书育人、传授法治理念的教师队伍,首先应当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和理论,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构建法治文化的意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教育、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创新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强化行为养成。

  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习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高职院校应创新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切实加强普法教育与实践。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增加法治内容的比重,教学中重点向学生传播现代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与行为习惯。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和社会法治实践活动也是法治教育一种有效的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影视资料,开展“聚焦四中全会,共议法治改革”专题讨论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文化”知识竞赛活动和“模拟法庭”活动等;充分利用司法机关、社区和法治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参观司法实践,开展行政执法调研等,让学生在直接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培养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3.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强化环境熏陶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良好的氛围。高职院校应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法治广场、校内法治教育基地,使校园法治宣传与校园环境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新媒体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如开辟网上法治专栏,登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与师生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报道法律案件,宣扬先进法治人物典型事迹;使用 QQ 群、QQ 空间、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开展网上法治论坛,传播法治文化。创新、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如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以及《环境保护法》、《刑法修正案(九)》新法出台等机会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师生自觉的选择和共同践行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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