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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心理因素分析———以晋南S村群体性事件为例

作者:鏈?煡 时间:2017-11-21 阅读:( )

  高晓妮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 研究生)

  关键词 晋南S村 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 社会心理

  2017年春,晋南S村突然爆发了一起一千多名村民围堵李某家的群体性事件,村民们闯进李某家中肆意闹事,威胁其一家人,情绪高涨的村民还拉横幅、喊口号闹到县委县政府,发泄内心的愤怒情绪。经了解得知,李某常年以来一直在本村及周边十余个村庄吸纳资金,并许以村民高额利息,如今出现严重的资金断裂情况,1500余万元不知去向,无力偿还村民本金及高额利息,才导致村民前来闹事,此事件严重影响到了该地区的和谐稳定。

  从社会心理学视角看,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需求相同、相近的群众在其利益受到威胁、损害时,诱发心理失衡进而引发群体行为失范和冲突。笔者借用社会心理学知识,结合实际调查中的切身感受,就晋南S村的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当中的社会心理因素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非理性心态

  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认为,群体一旦形成,身处群体中个体的智能水平会远低于个体的普通水平,其理性能力和判断能力都处于较低的状态。用勒庞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基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总是倾向于把极为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

  在S村非法集资类群体性事件当中,我们不难发现有许多参与者会做出与独自分析问题时大相径庭的判断。比如,我们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个体进行调查,发现他们在被问到如何追回本金时,都选择了借助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沟通进行解决,但身处群体当中,他们的判断力和理性分析能力已经被大大弱化了。

  2、谣言的传播和暗示

  谣言是一种对于客观现实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断的猜测,在没有被辟谣或验证之前,其正确性是未知的。谣言在传播过程中有一个特性——谣言的传播一般会有一个原型,但在传播的过程中,会添加传播者的主观猜测,也就是“传播者希望或认为是怎样的,谣言就会向这个方向发展。” 比如,在S村的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中,如果第一个人接收的信息是“李某资金周转困难”,由于村民急于索回自己的本金,经过群体加工,到最后很可能会变成“李某一家人拿着村民们的存款逃离村庄”。

  暗示是指在一种特殊情境下,暗示者运用表情、姿势、动作等方式对被暗示者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并使其按照被暗示的方式去行动的过程。勒庞认为,群体中的个人极易接受他人或群体的心理暗示,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人格意识的状态,在一定阶段下会因为群体难以抗拒的冲动而采取某种行动。

  从得知李某资金链断裂以来,村民一直处于心理恐慌状态,以前村民的存款是随时或有计划地取用的,现在在巨大资金断裂面前,越来越多的村民取不到现金。令村民气愤的是,在李某金融活动出现巨大链条断裂的情况下,还隐瞒实情继续大量地吸纳村民用血汗换来的资金,村民们认为李某是在恶意吸纳资金,人已变坏了。在谣言的传播和负面心理的暗示下,村民们产生了强烈的怨恨报复念头——“你不让我活,我要让你死”、“你不让我儿娶媳妇,我让你儿绝后”。

  3、群体中的情绪感染和模仿

  从本质上说,情绪感染是一种情绪传递现象,具有双向性和快速接收的特点。 群体中的一个人通过情绪感染激发了其他人的情绪后,其他人的情绪也会反过来继续激发自己,从而在一个短暂的时间段内极大地激发群体情绪,将群体情绪推至高点。

  模仿是人们自觉不自觉地以其他人的行为为模本重复他人行为的现象。在集群行为中大家相互模仿,从而发生共同的行为,因为在群体性事件中,人们原有的思维和行为规范已不再起作用,群体中的个人需要一种紧急规范来引导自己的行为,只好模仿他人,看到他人怎么做,自己也跟着响应。正所谓“一人叫喊,应者云集;一人上去,大家蜂拥而上”,这样集群行为就产生了。

  在S村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当中,财产损失最大的村民张某(损失一百万以上)感到愤怒、憎恨,这些情绪经过其语言、动作、表情传递出来,从而感染到更多的利益受损村民,他们都因受到负面情绪感染而激动亢奋起来。在领头人物张某的组织带领下,愤恨情绪爆满的村民一呼百应,模仿张某的行为,达到群体行为的癫狂状态,最终造成群体情绪爆发,导致极端不理智行为。

  4、去个性化

  个人处于群体中时,会受到群体意识的影响,导致自我控制水平降低,责任感丧失,这种状态会造成个体产生一些个人单独活动时不会出现的行为。正如勒庞所说,“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的狂热和英雄主义。”

  暗示和模仿使群体成员形成了共同的信念和态度,不断强化的情绪感染使人们情绪变得激昂亢奋,而谣言的传播又使这种情绪如火上浇油,人们的狂热情绪不断升温、高涨。在这种情形下,个体的理性完全被集体无意识淹没,原有的社会行为规范丧失了约束力,同时,因为参与的人数众多,“法不责众”的思想也在影响参与者,责任的分散让个体认为自己不该也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在群体性事件中,经常会出现打砸抢之类的越轨和破坏行为。

  晋南S村李某非法集资事件,90%的家庭牵涉其中,甚至还吸引到了周边十余个村庄的个人资金。据村民说,从2016年后半年开始,S村就因非法集资问题引发多次群体性事件。2017年春节过后,在组织者张某的带领下,1000余名切身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村民聚集在李某家肆意闹事,并说出类似“不还钱,要让你们全家死光光”的狠话。当天,村民们还拉横幅、喊口号涌上县城街头,公安武警被袭,县政府也遭遇冲击。在S村因非法集资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中,参与闹事的村民表现出了强烈的去个性化的法不责众心理,做出与自己平日里完全相反的行为。

  参考文献.

  [1]沙莲香.社会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

  [3]陈美荣,群体性事件形成的社会心理因素分析及预防处置之策略[J].公安研究,2013(5)

  [4]李智,李慧平.群体性事件社会心理因素分析[J].衡阳通讯

  [5][法]塞奇.莫斯科维奇.群氓的时代 许列民等译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3年4月

  附:

  高晓妮,女,山西省运城地区河津市,1985年8月11日出生,目前就读于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社会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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