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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在语言中的合作原则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9-24 阅读:( )

  何静 空军工程大学理学院 

  关键词:隐喻;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1. 引言

  美国语言学家Grice认为,在所有语言活动中,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一种双方都应该遵守的原则,他称这种原则为会话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分别是质量原则(Quality maxim)、数量原则(Quantity maxim)、关联准则(relative maxim)和方式准则(Manner maxim)。

  Grice还提出违背合作原则的负面情况,即人们为了交际的某些需要,常常会在不同的程度上“公然”有意违反这些准则。当违反这些准则时,会话双方的合作关系依然存在,不过是由显变隐。

  隐喻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就是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存在的许多抽象的、无法直接感知的事物形象、客观的表述出来。Lakoff和Johnson对隐喻的定义是:(Levinson1983:148)隐喻的实质就是通过另一类事物来理解和经历某一类事物,以期获得对该事物形象化的理解。

  2. 隐喻在合作原则中的应用

  合作原则的第一条准则是质量准则,该准则要求交际者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或缺乏足够证据的话。但交际中很多隐喻都是对该项准则的违反。例如:

  A: What kind of mood was the boss in?

  B: The lion roared.

  从字面上看,B的答话中用的是lion(狮子)和roar(吼叫),它们的字面意义在语境中得不到合理解释,这两个词的使用违反了质量准则,一定另有所指。这句话就由普通语言变成了隐喻。这里喻体lion的特征如下:狮子是凶猛又残酷的肉食猫科动物,发怒时会吼叫。猫科本体boss的特征如下:老板是人;认识高等哺乳动物,发怒时会吼叫。经过这样的分析,A就明白B是将喻体lion的特征“狮子发怒时会吼叫”转移至本体boss(老板)身上,说明老板在发怒。

  合作原则的第二条准则是数量准则,该准则要求交际者所说的话中提供的信息量达到交际所要求的详尽程度,满足交际的需要,而一旦使用隐喻,这条准则便可能被违反。如:War is war.(战争是战争。)这个同义反复的隐喻明显违反了数量准则。这个命题中第一个War(战争)是主目,第二个War是谓词,用逻辑术语可以表达为W(w),则命题可以看成是主目的函数。命题的真假值随着主目而变化。“战争是战争”则可以看成是“战争具有战争的特点”(因为战争是血腥的、恐怖的、相互厮杀而又有巨大的损失)。因此,这个同义反复表达了说话人的眼下之意:战争中有许多恐怖的事发生,这就是战争的本质。说话人的眼下之意离不开说话的语境。

  合作原则的第三条准则是关联准则,该准则要求交际者说话要切题,不说与话题无关的话。但是这条准则经常被人们打破。如:

  A: I do think Mrs. Jenkins is an old windbag, don’t you?

  B:Huh, lovely weather for March, isn’t it?

  B的回答违反了合作原则的关联准则,他的回答与A的提问毫无关系。在策略准则中,要求我们在谈话中要有策略:努力使他人的付出最小化;努力使他人的利益最大化。上述例子中,B为了使A摆脱这一尴尬的处境,考虑到A的利益,言下之意是:当心,她的女儿在你旁边,能听到你说话呢!我们换个话题吧!所以B违反了合作原则正是遵守礼貌原则的有效例证。

  合作原则的最后一条准则是方式准则,该准则要求语言交际者的话语中应避免晦涩的词语,说话要有条理。当人们违反这一准则时,就会用拐弯抹角、咬文嚼字甚至是用引起歧义的方式去说话,使听话人感到其中必有缘故。违反方式准则的另一种方式是使用晦涩、转弯抹角才能理解其意义的词语。

  3. 结语

  合作原则是人们交际是通常遵循的准则,而隐喻的使用大多会违背字面上的合作关系,产生字面之外的隐含意义。因此,为了理解其内在含义,人们必须对其隐喻意义进行推导。所以,隐喻的实用就形成了对合作原则的违反,而对违反合作原则所产生的会话含义的理解过程,又促成了人们对隐喻推理机制的理解。

  参考文献

  [1] Goatly, A. The Language of Metaphors [M]. London: Routledge. 1997.

  [2] Kittay, E. F. Metaphor: Its Cognitive Force and Linguistic Structure [M].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7

  [3] Leech, G.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M]. London: Longman Group Limited. 1983.

  [4] Levinson, S. Pragmatics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083.

  [5] 赵艳芳. 英语隐喻的语用原则[J].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1991. (6).

  作者简介:何静(1974—),女,汉族,陕西省长安县人,空军工程大学理学院讲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语用学及认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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