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协作教学模式、促进高师
声乐教学全面均衡发展
宁夏大学音乐学院 纳少军
论文摘要: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由于一直仿效专业音乐院校声乐表演专业的教学模式。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招学生的声乐条件等与专业院校的学生声乐条件有着天壤之别。加之由于扩招学生多,工作量大,使得每位教师要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真正做到因材施教,达到国家教育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每位老师都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要顺利完成这一挑战,就必须建立起以教师、学校为基础,教师与教师、学校与学校、地区与地区之间,乃至全国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协作教学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更多、更好、更能适应未来社会需求的音乐教育人才。
关键词:声乐教学、协作模式、因材施教、均衡发展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属于音乐基础教育普及的高级阶段,其声乐课,属于这一阶段的通修课。多年来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始终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探索改革和发展,有的院校在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各自的教学模式,并取得了一些成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之所以进行改革,目的就是为了使我们所培养的学生更加适应未来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的需要。适应国家教育部为基础音乐教育制定的新课程标准的要求。
具体在声乐教学方面,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不同于专业音乐院校。专业音乐院校声乐课教学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专业歌唱演员。而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不仅要培养学生怎样唱好歌,更重要的是在将来的工作中,怎样教学生唱好歌的问题,是培养学生音乐综合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本专业声乐教学的宗旨。
尽管两个专业在教学结果和从事的职业各不相同,但“声乐教学是一种特殊的教学,它是用个别授课的方式进行教学,教学对象各不相同。这就要求声乐教师既要掌握个别对待’因材施教’的原则,又必须遵循具有普遍性、一致性的客观规律。”1
长期以来,高师声乐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形式方面,大多仿效专业音乐院校表演专业的教学模式,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方法和模式。近些年,为了突出“师范生”这一特点,使学生能够更加适应未来的音乐教育工作,对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在原有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充实,使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形式在保留原有“一对一”的基础上增加了“声乐小组课”、“声乐大组课”、“声乐个别课(主修)等多种教学形式,有的还加入了声乐理论知识和声乐教学法等相关课程。这些措施无疑都在培养学生音乐综合能力,尤其是未来唱歌教学能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成效。
上面说到,高师声乐教学的形式、方法是仿效专业音乐院校的。而专业音乐院校所招收的学生,无论是在演唱方面、表演方面,尤其是发生的机能状态、音色、发生技巧等方面、起点都非常高。因此,声乐教学相对高师声乐教学来说,难度和工作量都相对轻得多、小得多。高师所招收的学生,声乐演唱条件几乎是“零”。学生基础差,学生又多,因此,教师的工作难度和教学任务也相对大了许多,难了许多,也必然阻高师声乐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 教学方法单一:
面对在声乐演唱方面条件几乎是“白丁”的学生,依然仿效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模式,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手段,显然是不行的。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个性鲜明、声音条件各异、声乐基础薄弱的学生。对于他们,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符合每个学生发生特点的教学方法。如果我们依然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或者由某一位老师“单打独斗”,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二、 教师间合作意识差
长期以来,声乐教学由于受传统的:“师傅带徒弟”这一思想的影响,尽管每个教师都有各自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在解决学生发生机能状态及声音技巧的手段和方法上,也形成了各自的一套相对独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体系。但老师间却是固步自封,甚至是老死不相往来。这样,不仅教师间没有合作意识,学生间也因此受到影响而缺乏交流合作的意识。
三、 教学信息不畅,教学方法相对保守
主要表现在教师与教师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即使是召开一些研讨会,各自也只是在一些共性问题上进行交流,但在涉及到个性问题时,尤其是关键性问题,相互间便有些保守,甚至保密。这样,由于教学信息的不畅,便形成了教师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乃至全国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水平不均衡的现象。
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由于专业特点的要求与局限,在声乐基础条件方面参差不齐,几乎全是“白纸一张”。而声乐课的授课形式、方法包括内容方面,“由于每个人的发生器官结构各不相同,歌唱状态也各异,所以在教学方法上也应有别,要避免用一种方法和感觉,去生搬硬套所有的学生。”2即不能“千人一法”。教师必须针对每一位学生的声乐发声条件,“因材施教”。因为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大部分是出于打基础的初级阶段,这就要求声乐教师要有很丰富的判别能力和很灵敏的耳朵。因为“作为一名声乐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听觉和善于判别声音好坏的能力。这样,才能对错误的声音及时指出改正方法,对好的声音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3要想真正达到“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水平,对于每位从事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师来说,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
目前,虽然我国东西部教育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我们改变这一差距,提高教师声乐教学水平,开阔声乐教学视野,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由此建立起一个由小到大的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的协作模式,形成一个由小到大的良好规范的声乐“教学团队”。使我们的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水平从一个学校到一个省、一个地区乃至全国,迈上更高的台阶势在必行。
“所谓团队(一群共同合作的同事的集合体)逐渐成为学校专业活动的核心。”4而这个“协作教学模式”,即“团队协作模式”,是“由不同个体组成的小组,为了实现某些共同目的而一起工作,大家同心协力,较诸一个人独立完成,会取得更大的成效。”5
这里所说的“协作教学模式”,首先是在一所学校建立起一支精诚团结、努力进取、没有私心、团结合作的声乐教学协作团队。在这个团队里,人人都是教师,人人又都是学生。大家共享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及时交流各自的心得、体会和信息,团队成员彼此敞开思想,放下“自尊”,不耻下问,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多进行集体教学、公开教学,每个人都让自己的不足充分暴露出来。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反思自己,总结自己,提高自己。
其次,学校与学校之间也应放弃门户之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相互交流,相互切磋。这是因为任何一个人、一个学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因此,要在建立各自学校“协作教学模式”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一个学校与学校之间的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协作教学模式”。建立起以省、市、自治区为“协作教学模式”的团队。在这个团队中,各学校根据各自的特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展示自己的特点,相互间进行优势互补。在展示和巩固各自学校的优势的同时,使得本学校、省、市、自治区声乐教学水平得到全面、均衡发展。这样,由学校到省、市、自治区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水平得到全面、均衡发展。再由学校到省、市、自治区、地区到全国,建立起完善统一的全国高师声乐“协作教学模式”,形成一个国家级的声乐教学协作团队。利用这个“团队”,真正搭建起一个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平台。利用互联网,信息共享,教学理念共享,资源共享。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交流活动,交流各自的教学心得、方法、思路等。同时让每位教师及时了解到最新的国际国内、地区间、学校间的教学动态。使每一位从事高师声乐教学教师从中获益,不断进步,不断提高。
再次,建立起教师间,地区间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协作教学模式”的同时,还应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协作教学模式”。因为教与学的先决条件,就是教与学双方的协作与信任。声乐教学中,由于教学形式“一对一”的特性,教师与学生的协作与其它学科相比,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因为如果教与学双方的某一方,背离了协作这一原则,那么教与学活动的性质就有所改变。使教与学演变成纯粹的徒劳和应付。声乐教与学的协作,是建立在正确的教学思想、科学的教学理念、合理的教学要求基础上的,是教师与学生双方知识的往返交流、传授经验的过程。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随着音乐教育的需求和不断完善,国家对未来音乐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无疑对音乐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高师声乐教学又是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起一个以教师、学校为基础,校与校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乃至全国的高师声乐“协作作教学模式”势在必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使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师在教学思路、方法、手段等方面更加丰富起来。才能更快、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和未来社会的音乐教学,培养出更多、更好、更能适应未来社会需求的音乐教育人才。
参考文献:
1《声乐教学法》石惟正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1月版,第1页。
2、3《中国民族声乐教学探索》金铁霖,音乐普及于辅导系列丛书《怎样提高声乐演唱水平》(二)华东出版社,2003年10月版,第35页。
4《教育领导与管理》《读本二》
Megan Crawford,Leslek kydd,Colin Riches/编,黄婉仪、冯施钰X、陈垄、吴志国/译。香港公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
5 Megan Crawford,Leslek kydd,Colin Riches/编,黄婉仪、冯施钰X、陈垄、吴志国/译。香港公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7页。
?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