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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传统的德育教育与现代法律知识”冲突面和解决应对教育

作者: 时间:2012-02-07 阅读:( )

职业教育“传统的德育教育与现代法律知识”冲突面和解决应对教育
李祝君
(开平市吴汉良理工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中>,广东开平529300)
 
摘要:随着中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深入,特别是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今天,传统的德育教育课与现代的法律知识课有着明显的冲突面,解决这个问题职业教育必须以现代法律知识为基础依据,转变学生的传统德育观念,做个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职业学校的学生。
关键词:职业教育  冲突面  解决与应对   传统德育教育与现代法律知识
Abstract:
With  refor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continued to increase and in-depth in China. Today it especially the emphasis on "the rule of law, Manage the school ", the traditional moral education courses and Knowledge of modern law there is a clear conflict of course face the proble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must be based on knowledge of modern law based on changes in students the traditional moral concepts, to be a knowing, understanding and law-abiding students of vocational schools.
Keywords:
Vocational Education   Face conflict    Solution and Response
Traditional Moral Education and Knowledge of modern law
导言
因我国是传统的文明古国,我们强调的是传统的德育教育,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现代的职业教育,职业学校里的学生已经面向社会和独当一面,随时随地面临着各种法律情况。而在职业学校教育政治课《法律基础知识》[①]课程里强调的是依法治校、依法治国。在不断加强依法治校的情况下,传统的德育教育与法律知识有着明显的冲突,职业教育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以现代法律知识为依据,转变传统的德育教育观,教育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
一、职业教育传统的德育教育
1.雷锋精神,拾金不昧。1963年3月5日,由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雷锋精神影响到中国整整几代人,到现时还在影响着。
例子1[②]: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难怪人们一见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现时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也时时刻刻进行着对学生进行雷锋精神的教育。
例子2:各大媒体报导了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拾金”案, 2008年12月9日上午8时20分左右,梁丽如常在机场候机大厅里打扫卫生。后来她告诉同事曹某称自己在19号柜台垃圾箱旁“捡”到一个纸皮箱,里面可能是电瓶,先放在残疾人洗手间内,如果有人认领就还给人家。后来东莞市厚街镇永泰东路金龙珠宝公司员工王腾业发现纸箱不见了便向警方报了案,目前梁丽已被刑拘,且将面临着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
2.见义勇为, 敢于斗争。例子1: 1988年3月13日下午,他一出家门就发现山上起火了,当时他什么也不顾,直接奔到火灾现场,急忙折下一棵树枝冲向那片火海。明火被扑灭了,可大家不见赖宁,指挥员急忙派人去找。几十分钟后,人们在林子里才找到他,他的手里还挽着一棵小松树。
英雄少年赖宁,献出了年仅 14岁的生命。现时的学校德育教育课程里,衡量一个学生的思想品质还有一条是:向赖宁少年英雄学习。
例子2:学生独自抓小偷牺牲精神可嘉理性不足。2009年的最后一天,当所有人都沉寂在迎接新年的时候,一位大学生却因为抓捕小偷在离学校不足200米处离开了我们,他就是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化学工程专业0701班班长杨济源同学。
  例子3:在不久前三位湖北大学生为救落水者而英勇牺牲后,这位前仆后继者再次张扬了当代大学生的风貌,但和前者面对需要及时救助的落水者处于紧急情况相比,杨济源和其他两名同学赤手空拳抓小偷的行为多少有点“失策”,勇气可嘉而理性不足。
3.大胆发言,言论自由。学生在学习时一般是害羞的,对于老师的堂上提问一般不敢大胆发言。职业教育倡导学生在面向社会,大胆发言,提倡言论自由。
例子:《纽约客》杂志曾经有句话广为流传:“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现在,网民是人是狗的问题可能会有个说法了。近日,美国密苏里州49岁的妇女洛瑞·德鲁(LoriDrew)因在网络上提供虚假身份而获罪.这是美国,乃至全球第一例因为提供虚假的网络身份而获罪的案件,它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网络匿名制的思考。
   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因为提供虚假身份而获罪的案例。但是,虚假网络身份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已经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晶向全国人大正式递交了网络实名制立法议案。
4.杀人偿命,血债血还。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强调指出中国是杀人偿命,血债血还的,教育学生要守法,爱护生命,不要做伤害人命的行为。但下面的例子就不用偿命的。
例子1:中新网重庆8月13日电 (刘婧舫)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今称,綦江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荣增鹤因在7月29日酒后驾车撞死人,被綦江县公安局免除职位。2009年7月29日晚,荣增鹤撞到了一名卖瓜人,伤者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经抽血化验酒精含量,确实荣增鹤系酒后驾车。
例子2: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三十日电 (记者 德永健)偷带四千多克海洛因入境中国的英籍毒贩阿克毛二十九日在新疆乌鲁木齐被注射执行死刑,判决前辩护律师及英国政府一直以“阿克毛患有精神病”为由要求对其网开一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介绍,根据中国现行法律,鉴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两项标准,其一是心理标准,指当事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本质;其二是医学标准,精神分裂症等严重心理疾病在此标准之内。
二、传统的德育教育与法律知识教育的冲突面
1.当我们教育学生要有雷锋精神,路不拾遗时,现在的学生均在问老师:老师,现在社会不是市场经济,倡导多劳多得吗?为什么要做好事?网上经常报导有人拾到金钱交还失主后反而成了被告,像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拾金”案,老师:我们该不该做好事?
2.近期内网上报导了浙江大学生为了救落水的少年献出了生命,还有在2009年最后一夜浙江大学生去抓小偷被刺死。这种见义勇为值得吗?在法律知识里,我们职业学校学生还是属于被监护一类人,有必要跟坏分子斗争到底吗?
3.法律知识里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均有言论自由,为什么在网上发表意见或评议,有的人被公安机关通缉。老师,我们经常上网,难道说在网上叫大家发表评议有罪吗?我们平时还敢发表意见吗?
4.我们从小到大,均听到老师或家长说,杀人偿命。但民法里也有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属于限制或无完全民事能力的人犯事,为什么不用偿命?我们在网上也看到报导有的人醉酒后驾车撞死人,也不用偿命的。老师,这样社会可以随便杀人吗?社会不是很乱吗?
三、冲突面的解决与应对教育
1、雷锋精神,拾金不昧。的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们强调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但对于一个公民,有责任、有素养的公民,我们还是教育和引导的。我们不是教育学生天天去做好事,教育学生雷锋精神是可嘉的,我们是要发扬这种精神。对于路不拾遗,现时法律也很健全,对于不是自己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能归为已有的,遇到有来路不明的财产时,特别是大额财产时,教育学生第一时间是报警,由警方处理最合适,不要自己拿财物,更不能“捡到的,就是我的”私欲思想。
2、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现时法律规定,所有中小学生是无见义勇为的义务,对于坏人坏事,我们教育学生敢于斗争,是要提高警惕,并不是叫学生真的去跟坏人真枪实刀地斗,因为职业学校的学生从年龄特征来看,还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遇到坏人坏事,作为公民,我们可以报警,由警方来处理。保护国家人民财产、跟坏人斗争,是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不是学生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遇事报警。
3、大胆发言,言论自由。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大众化了,上网看新闻、查找资料及娱乐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但上网发表意见,不等于无人知道你的“位置”,其实每台电脑均有IP的,随便发表言论可以,但要遵守相关的网络规定和法规。我们要教育学生,其实每个地方均有网警的,每天均监察互联网的动态,如果网民在网上发表对他人诬告、攻击、无中生用的言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4、杀人偿命,血债血还。近年来,网上不断报导出有醉酒者驾车撞死人后法院判不用死刑的,还有很多黑社会成员杀人犯事后也判不用执行死刑的。这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法制健全,社会的进步是对生命的尊重。如果犯人在犯事时确实经司法程序鉴定是有精神病的,是可以免除死刑的。我们教育学生要以法为依据,传统的是杀人偿命,但社会进步的结果是法治,要按情形来判决。当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人杀人的,是要负偿命的责任。
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导致了国力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改革从开始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改革到了现在的政治体制的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传统的德育教育有着历史渊源的,传统的德育教育有着特定的历史环境,而社会进步必然导致新体制对旧制度的冲击和革命;在过去一段时期,我们对学生的传统德育教育是既于人治社会造成的,到今天,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势必是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由人治社会转移到法治社会。要创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健全法制。我国正逐步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青年学生的教育,他们的任务是学知识、长身体,成人格,德育教育要与时俱进,有些德育教育是倡导精神的,不宜提倡学生动手的,如见义勇为、抓小偷等。我们教育学生在法治的社会里,社会分工和责任是由相关部门来承担的,如救山火,有专门的森林警察去做做这项工作;抓小偷是警察的事情;遇到交通事故要处理是交警部门的责任。我们作为一般公民,要尽的责任是由遇事报警!
健全法制和法治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是势在必行的。要在中小学校里开展法律基本知识的教育课程,教育学生哪些是学生该做的,哪些不该做的,加强法制宣传进校园,邀请法院到学校进行讲学,传授最新的法律知识。只有当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时,特别是学生学习法律、懂得法律、用得法律时,我们的社会才不会有大学生因去抓小偷而至死亡、小学生赖宁去救火而献身的悲剧事故重演。
 
参考文献:


[1]主编:焦洪昌 吴国平《法律基础知识》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版
[2] 所有的例子出自百度http://www.bai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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