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当前位置: > 论文发表 > 小学教育论文发表 >

2010年贵阳市开阳县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作者:教育界 时间:2011-11-18 阅读:( )

评审的基本条件

职业中学系列中、高级教师申报范围、对象、程序和办法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7]86号)和《贵州省职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试行)》;普通中学系列中、高级教师申报范围、对象、程序和办法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7]86号)和《贵阳市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实施细则》执行;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申报范围、对象、程序和办法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贵州省小学高级、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7]87号)执行;幼儿园高级申报范围、对象、程序和办法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7]88号)执行。

今年凡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一律要求现场答辩,申报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原则上要求现场答辩。

凡参加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必须达到省、市人事部门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后才能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免试对象指县直学校和城关镇所属学校外的乡(镇)中小学。

?

上一篇: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下一篇: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相关文章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