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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发展问题及建议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30 阅读:( )

  关键词:教师培训机构;培训定位;办学条件;教师培训者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提出了“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要求,认为“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强调“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载体,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在发展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为此,我们以推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较早的A省为例,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A省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一是“全员培训、自主选课、五年360学时”的培训制度已经建立并且得到全面落实;二是通过全员培训,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技能有效提高,培训效果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可,根据培训平台的数据,全省参训教师每年培训的平均满意度都在90%以上;三是培训机构借机发展壮大成效显著,目前,已有国家示范性机构4所、省级示范性机构17所,为教师培训事业进一步发展提供基础。纵观A省市县两级的教师培训机构发展现状,还主要面临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模式多元,培训定位不清晰

  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以市级教育学院建制为主,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一些省市级教育学院开始转制或者转型,部分市一级教育学院整体并入相关高校。根据是否独立设置、是否高校系列、教研训是否整合,A省的11家市一级教师培训机构可以分成五种类型,一是“未独立设置、挂靠全日制高校”模式(2所)。主要挂靠在全日制本科院校下设的教师教育学院或者继续教育学院;二是“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系列、教研训未整合”模式(2所)。基本保留教育学院原有的办学功能,但是师范类学生比重已经明显下降;三是“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系列、教研训整合”模式(1所)。基本已不招生全日制学生,是市一级的教科研训中心;四是“独立设置、非高校系列、教研训未整合”模式(4所)。该类机构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以培训业务管理为主要职能;五是“独立设置、非高校系列、教研训整合”模式(2所)。教师培训仅作为其中某一个中层科室的业务。从全员培训总学时数来看,市级教育学院改制、撤并都会不同程度地削弱原有的培训功能,使得教师培训定位不清晰。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层面,A省87所独立设置的教师培训机构中,51家“教研训一体”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集培训、教研、教科功能于一体。27家延续原先的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模式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有培训功能,但没有教研和教科功能,教研、教科任务由设区市教育局教研室和教科所承担。9家和县级广播电视大学、社区学院等整合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调研表明,三类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全员培训总学时,自选培训总学时,校本培训总学时上存在明显差异。未整合的教师培训机构比“教研训一体”以及“其它整合”的教师培训机构在培训总量上优势明显。

  (二)办学条件参差不齐,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们以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为例,评价了教师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根据教育部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教师〔2011〕1号),县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要有独立校园校舍,全县教职工总数5000人以下,占地面积应不低于10亩,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教职工总数5000-8000人,占地面积不低于15亩,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米以上;教职工总数为8000人以上,占地面积不低于20亩,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校舍和配套生活设施能同时承担300人以上专项集中培训。具备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心理健康辅导室、图书资料室等专业教室,能满足本地区教师培训的需要,专业设施标准不低于省级示范高中的水平。

  从A省的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来看,办学条件差异性大,区域发展不均衡。以机构占地面积和2014年度专项培训经费为例,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占地面积平均值为236.48亩,市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全距值高达1500亩,剔除两所依托普通高校的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全距值也达到111.75亩。A省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专项培训经费平均为426.96万元,全距值为1164.68万元。全省87家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机构占地面积均数为21.42亩,高于国家设定的标准,但是分布极不平衡,全距值达178亩,其中面积小于10亩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39所,达到44.3%。机构建筑面积均数为6779.35平方米,仅符合全县教职工总数5000人以下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制标准。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2014年度专项培训经费均值为180.21万元,全距值达729万元。在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心理健康辅导室、图书资料室等专业教室等配备条件上,也呈现明显的不均衡性。

  (三)专职队伍力量欠强,培训创新力度不够

  根据教育部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数一般不低于本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教师总数5000人的县培训机构教师不少于40人),应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历,学科配备齐全;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博士学位者达到15%;90%以上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占40%以上。调研表明:A省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人数均值为62.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以上人员占22.04%,高级职称人数占75.31%,总体水平较高,但是不均衡性问题突出。A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均数为31.08人,全距值达90人,其中69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人数少于40人,占78.41%。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数比例均数8.61%,全距42.11%,其中有66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数比例低于15%,占75.86%。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均数65.99%,远远超过教育部制定的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全距为69.57%,其中只有6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低于教育部标准。

  2014年度,11个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全员培训总学时均数为140,025学时,全员培训人均学时为88.54学时,自选项目人均均数为60.76学时,指令性项目人均28.11学时,校本培训人均学时20.57学时,其中90学时比例为32.7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全员培训总学时均数为364,848.50学时,全员培训人均学时为81.15学时,自选项目人均均数为53.06学时,指令性项目人均16.11学时,校本培训人均学时21.79学时,其中90学时比例为28.47%。尽管从培训总量上,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效能表现较好,但调研表明,培训机构的创新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从A省2013学年度至2015学年度教师培训的绩效考核数据来看,培训创新始终是发展中的“短板”。

  二、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鉴于上述的发展问题,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地加以应对。进一步强化教师培训的主体功能;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进一步强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定位

  市县两级教师进修院校在长期以学历补偿教育为主的师资培训工作中,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规章制度。随着形势的变化,当前教师进修院校的主要任务已经不是学历教育,而是学历合格教师的专业再发展教育。

  教师培训机构的首要职责就是教师培训,在当前教师培训自主选择的背景下,要努力提供针对性强、专业性高的培训课程,并能为基层学校的校本培训提供切实有效的业务指导。

  其次是管理职能,教师培训机构要统筹辖区内教师专业发展的各类管理工作,利用好“学分认定”这一行政杠杆,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研究职能,研究既是教师培训机构应有的职能,也是其实现自身发展的保障,教师的专业发展有规律性,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教师群体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唯有不断地去研究教师,研究教师成长规律,研究教师培训课程,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才有活力,培训机构自身才能有活力。

  同时,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定位要有所区别,市级教师培训机构首先要从做完向做精发展,要做精品、做出品牌,做出特色;其次要从粗犷型向精细型培训转换,避免重复培训,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分层分类设计项目,要从运动员角色向教练员角色转换,指导县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来设计实施项目,指导县区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发展;第三,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要统筹辖区内优质培训资源,全面推动、提升辖区内教师培训质量和水平,建立专家库,开展培训者培训和紧缺薄弱学科的培训,开展辖区内培训质量的监控。

  (二)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投入

  尽管国家对教师培训日益重视,但是对教师培训机构的重视不够,特别是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被“边缘化”,政策保障不足。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投入。一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2号)等文件的精神,研制教师培训机构国家标准,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对照标准,推进薄弱教师进修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要求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使得硬件环境能满足本地区教师培训的需要。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加强规划、布局调整、资源整合、教育督导和限期备案等措施,加快薄弱机构的改造和建设,力争尚未备案的教师培训机构如期全部达到省级备案标准,积极推动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对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机构的结对帮扶工作。

  三是通过评估来倒逼市、县两级政府加大对教师培训机构的投入,有学者指出,应该通过同行评价、学员评价、标准化测验等途径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实效、实施过程、特色创新、资金效益进行全面的评估,以此来促进培训机构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教师培训质量。事实上,A省从2013年起就将培训基地建设作为全省教师培训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此举的直接效用就是部分原先撤销教师培训机构的县(市、区)新建了教师培训学校或者培训中心,教科研训一体的县级教科研中心也专门成立教师培训处。

  (三)进一步提升专职教师培训者专业水准

  随着教师培训事业的发展,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越来越迫切,专业化培训师资成为制约教师培训质量的核心。根据调研,提高专职教师培训者的专业水准一是要加强培训。一线教师要接受专业发展培训,教师培训者更应接受专业发展培训,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教师培训者的培训搭建更多的平台,例如定期开设培训者及培训管理者研修班,相关师范大学要有针对性地开设教师教育方向的教育硕士专业,以适应当前的教师培训事业发展。

  二是要强化一线教学经验。教师培训者应定位为“理论+实践”型的培训者和管理者,要想有“接地气”的培训,教师培训者就必须有一线的教育教学经验,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的中青年教师,应到中小学从事至少1年的教学工作”,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动教师培训机构和普通中小学校的双向师资流动,通过“岗位置换”激发教师培训者的专业发展活力。

  三是要为从事教师培训的培训者提供各类评优评先的平台和机会。近几年,随着教师培训事业的发展,一批批高学历青年教师加入了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但是,在专业发展上,由于缺乏各类评优评先的平台和机会,激励机制缺乏,成长空间受到限制。

  总之,面对“十三五”,教师培训机构要以创新精神激发活力,协调其培训、管理、研究等角色定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优化办学资源,注重教师培训者专业化发展,实现教师培训机构的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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