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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环境抗争的实证研究

作者:鏈?煡 时间:2017-11-22 阅读:( )

  薛兴兴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 )

  关键词:农民 环境抗争 弱组织化 利益化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带来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加之 ,最近几年环保价值理念的深入人心,农民们更加懂得健康生存环境的意义,于是为了自己的生存权益,他们走上了环境抗争的道路。

  一、 农民环境抗争的原因

  (一)受环境污染危害加深

  最近几年来,随着樊家庄村周围三个工厂的轮番作业,村民们受环境污染的危害日渐加深,直接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村民说,受村边煤炭工厂的影响,他们自家的地早已满覆煤灰,严重影响庄稼的收成。另外,空气的恶化使村中得肺病的人数急剧上升。此外,村民也都纷纷表示工厂进驻该村,使该村的癌症发病率也较之之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企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威胁村民的生存,那么,他们起来进行环境的抗争就可想而知了。

  (二)农民的主体维权意识的觉醒

  因为受环境污染影响,农民们的生存权利正被一点点的剥夺,这种剥夺感不断的刺激农民们为自己的权益而战,他们的环境抗争意识也日渐觉醒。再加上,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频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冲突事件不断增多,受现实中的农民环境抗争事件和有关媒体的影响,农民们日益意识到自己可以拿起抗争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的环境抗争意识越来越强烈 。

  (三)农民对环境资源利益分配认知的增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为全民所共享。对于为公民所共享的环境资源,理应由公民平等、公正的享受。对于占用较多或是损害环境资源的一方,应该按照多占用和对环境损害的程度,作出相应的补救与赔偿。但是,事实是,企业将利用资源创造的收益收归己有,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却要全体村民共同负担,因此村民们产生了相对剥夺感,他们深切的认识到环境资源的利益分配不公正的。因此,他们注定起来进行环境抗争。

  二、 农民环境抗争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不愿意诉诸法律的心理

  一般情况下司法诉讼程序繁杂,周期长,而且需要一定的花费。这些特点使得农民们不愿意诉诸法律。首先,对农民来说,他们大都经济力量有限,维持正常的生活还凑活,可真正摊出钱来聘请律师帮助他们进行司法诉讼,那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时间上,对农民们来说,他们时间、精力上都耗不起,他们会有农忙的时候,农业跟工业生产不同,它注重节令,一步赶不上,步步都赶不上,很容易影响收成。此外,司法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也影响了农民们的抗争行动停止不前。如果投入这些时间、金钱等最后换来胜诉,那结果对农民们来说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败诉,那么对农民们而言,抗争行动不但没能使自己的处境有所改善,反而付出了时间、金钱、精力等,得不偿失。

  (三)农民集体抗争行动的弱组织化

  农民们在实际的抗争行动中往往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导致抗争行动的弱组织化和低效率化。

  一方面,群体抗争的无领导状态。在企业的污染行为对农民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威胁时,这种威胁被大部分村民所感知,他们作为受害者的身份认同很快使他们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集体组织。但是农民们的这个环境抗争群体群龙无首,村民们没有一个人自告奋勇承担起这个责任,他们害怕领导人的角色落在自己的头上,因为他们害怕受到二次伤害。另一方面,实际抗争行动的孤立无援。村民们这个环境抗争群体会给农民们带来安全感。对他们来说,这个群体的成如果抗争行动取得效果,那么可以利益均沾。而如果抗争行动未能取得成效,那么,于己也没有什么损失。他们加入这个组织单纯是出于搭便车的心态,他们并不会真的为群体的抗争行动付出自己的努力。因此,他们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三)被纯粹利益化了的抗争初衷

  在村民们起初的环境抗争过程中,他们联合起来与污染企业进行抗争,单纯就是为了拥有一个健康、清洁的生存环境。尽管在实际抗争过程中,他们可能会追求物质利益,要求污染企业付出更多的经济补偿,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健康、清洁环境的价值初衷。但是,随着环境抗争的不断进行,农民们在日益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他们日益认识到自身经济理性化的特点,加上他们日益认识到抗争最终结果的有限性,在看清这些之后,他们日渐放弃了自己的价值初衷,逐步走上了一条单纯为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环境抗争之路。

  三、农民环境抗争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一方面,继续推进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另一方面,要树立长远、健康的发展理念。

  首先,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政府应该把广大人民的疾苦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在农民环境抗争这件事情上,政府应该更多的关注农民环境权益受损的状况。其次,政府应该适当简化司法诉讼的程序,减低司法诉讼的费用,使得农民们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得他们能打得起官司,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企业层面:

  一方面,主动转变自身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自身转型发展。另一方面,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只污染不治理。

  企业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型升级自身产业结构,也只有这样才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减轻对环境的危害,否则就会陷入资源诅咒的怪圈。另外,企业应该树立一定的社会责任感,不能一味的索取、污染环境而不治理。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对已经造成的污染应尽可能的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散恶化。

  (三)农民层面:

  一方面,改变传统观念,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重视环境健康理念,改变经济利益至上的观念。

  在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农民们应该懂法、知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农民要充分意识到健康环境的意义,关注自身环境权益的主体地位,不能被当下的利益所诱惑,放弃追求健康生存环境的价值初衷。

  树立长远发展理念。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承担社会责任。农民重视自身权益,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或许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应对农民的环境抗争。

  主要参考文献:

  [1](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M].郑广怀、张敏、何江糖译,译林出版社,2007.

  [2]陈燕.有限的环境抗争——以X镇周边居民的环境抗争为例[D].南京农业大学,2011.

  [3]陈占江,包智明.农民环境抗争的历史演变与策略转换——基于宏观结构与微观行动的关联性考察[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4.3.

  作者信息:

  薛兴兴,女,山西河津,1992 02,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学专业,研究方向:应用社会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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