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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性与城中村农民的市民化

作者:鏈?煡 时间:2017-12-05 阅读:( )

  刘亦舒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 研究生)

  关键词:失地农民 市民化 城市性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市民化的现实模式主要有3种:小城镇发展模式、“城中村”发展模式、农民工市民化模式、本文主要从城市性角度论述“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如何使“城中村”农民真正成为享受现代文明的新型市民,成为困扰城市化持续发展的 一个棘手问题,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城市性的含义及城市性的获致

  城市性是指城市生活所具有的特性,即城市独有的特点、氛围、状况与文化,亦即城市生活区别于乡村生活的特征。这种与农村相区别的“质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正式社会组织取代非正式组织对社会日常生活起组织作用。第二:竞争成为城市生活的主旋律。城市生活中时时具有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处处存在优胜劣汰原则,生活节奏快、守时、忙往往成为城市人的特点。第三:社会交往表现出广泛性与潜表性。社会交往成为一种角色的交往,即非个人的和无情感作用的交往形式。第四:社会关系联结的主要纽带是货币而非地缘或者传统的血缘,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时大量存在的感情因素常常被冷静的量的计算所代替。第五:生活方式体系是开放的、多元的和多价值取向的。

  城市性的获致是指个人得到或获取城市性的过程,即个人身上的城市性不断增加的过程。一般指不具有城市性的个人转变为具有城市性的个人的过程。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大量农民与土地分离,不断向城市流动与集中,从而促使农民转变为城市市民。这个转变的过程即是农民获致城市性而转变为市民的过程。

  城市性获致对促进“城中村”村民市民化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市化的主要内容是农民的市民化,而农民市民化的实质就是不断增加农民的城市性。因此,在城市化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通过促进“城中村”农民的城市性获致从而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实现,极大地提高我国城市化的水平,同时有利于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城中村”农民市民化现状

  “城中村”村民可以从集体分红和出租屋租金中获取巨额收入,于是,这一群体甘愿做主观剩余劳动力过着食利寄生的生活,成为“寄生型村民”,他们的收入远远高于普通的工薪阶层,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对村民的价值观造成很大的冲击力,而现代教育的匮乏与家庭、社区教育的缺失,促成“城中村”农民心态的“两面性”,既重金钱、讲实际、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和投资创业意识,同时保留了求稳、知足、享乐的小农意识,极大地阻碍了市民化的进程。

  城市性强调的是一种城市的特性而不是城市化的东西,我们常说的城市化并不能直接导致城市性,因为城市化是对物来讲的,而城市性是对城市的生存方式来讲的。城市性是看不到的,是蕴含在城市人的言行举止之中的城市精神和城市灵魂。

  三、“城中村”农民市民化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滞后。

  观念是影响“城中村”农民职业分化和市民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许多年轻人可以适应新的生活,但是在工作方面却存在很多问题,即不愿意干一些脏活累活,而对技术要求高的活又做不了,所以一味的盯着村集体的集体收入。

  2、行为方式与城市难以融合

  “城中村”农民拆迁以后迁入新居会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无法融入城市生活,村民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都出现与现代城市文明格格不入的落后,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法制观念淡薄,对城市管理的各种规则视而不见。在社会交往上,奉行以血缘为纽带的交往方式,对外来人员排外。

  3、农民本身对市民化的热情不高涨

  近几年国家给予农村许多优惠政策,农民的身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给他们带来一些好处,其次是在社会保障没有完善,村民担心市民身份无法保障他们的生活给他们带来很多实质性利益,所以导致很多“城中村”村民在市民化的机会面前犹豫不决,热情不足。

  4、城市市民歧视农民

  传统文化的形成和等级观念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这种价值观念不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整体和谐。农民由于生活的贫困和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遭受了城市市民的歧视,导致农民自身就会形成强烈的自卑感。包括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制度,市民能够享受的农民却不能享受,不同的现实待遇使得城市市民滋生出一种优越感。

  四、“城中村”村民的城市性获致途径

  1、学习市民的生活方式适应现代城市。“城中村”农民要实现角色转化,首先要在生活方式上进行改变,以市民的行为方式去生活,从事非农业生产职业,在行为举止上,学习城市居民的日常行为规范,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物及环境。

  2、增强市民的角色认同感。农民角色转化为市民角色,角色要求会发生改变,作为一个市民,角色期待要求角色承担者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不论从行为方式还是权利意识方面都必须从思想上确立市民的意识,从而实现形式和本质的统一。

  3、学习城市文化通过教育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城中村”农民转化为市民后面临着文化适应的问题,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是有较大差别的,所以很容易产生文化冲突,农民要适应城市生活就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努力增强文化知识。

  4、转变思想观念。小农思想根深蒂固的农民思想素质普遍较低,他们的身份转化为市民后以往的知识储备远远不能满足新环境的需求,所以应该充分学习新的知识改变小农思想,提升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以应对新环境的需求。

  5、加强社会互动与交流。“城中村”农民转化身份后,他们的生活环境需要他们扩大生活网络,必须与外界互通往来,打破原有的以血缘和地缘为主的狭窄的人际交往,建立新的人际关系,通过接触城市居民,可以学习市民的生活与交往方式,在这些互动学习的过程中打破原有的小农思想体系。

  6、增强市民的社区参与意识。“城中村”农民转化为市民后,他们生活的环境一般都是“社区”模式,作为社区中的一份子,应该具有强烈的社区意识,积极地参与社区的各种活动,形成一种社区主人翁意识。对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应该了解透彻,时时关注上级政府的政策变化以及对本社区管理人员实施监督。

  7、建立完善针对“城中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中村”居民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属于城市居民,理应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应首先用于养老保险,还要积极鼓励失地农民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以提高其生活的保障水平。

  文献:

  [1] 江丽华.城市性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J]社会科学研究,2003,(5)

  [2]张雪筠.“城市性”与现代城市文化特征[J]天津大学学报,2005,(3)

  作者简介:刘亦舒 女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 所在学校: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

  学历:全日制硕士

  专业:社会学

  研究方向:应用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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