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惩罚是课堂管理中常用的一种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教育策略,但由于对其研究的力度不够,认识上存在偏差,教师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很容易产生误用与滥用的问题。教育工作者应该加强对惩罚的内涵及有效的惩罚方式的研究,促进惩罚应用的科学化,最终促使学生自觉修正其不良行为。
【主题词】惩罚 课堂管理 教学环境
在受教育者懂得理性对他的行为有绝对的指导作用,领悟到内心对于错误的忏悔,能自觉修正自身的不良行为的条件之下,教师对其理性的说服才会产生切实的教育效果。可是当前教育的关键或许不是学生懂不懂道理,而是是否尊重道理,信仰道理,并服从道理。对于某些学生,没有触及心灵的深刻体验,无法使其顺从于既定的合理规则,进而干扰整个课堂环境,造成处于该环境状态下正常行为的人无法实现自己预设目标的后果。可见适当的惩罚是课堂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策略。
一、课堂管理中惩罚策略的内涵
在我国很多教师谈“罚”色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文规定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同时规定对责任人做严肃处理,却并未对体罚作出明确界定。随着一系列教师处罚学生后不良结果的曝光,相当一部分教师在维持正常的课堂管理秩序上感到无所适从。只有对惩罚做出深刻的分析,才能合理地使用该策略,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的效率。
惩罚是指施罚者通过使犯过者身心感到不快或痛苦,在不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的原则下实施的一种教育方式。恰当合理的惩罚措施能使受罚者校正自己在观念与行为上的错误,获得向善的发展。
目前课堂管理策略中实施惩罚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是教师不敢用惩罚策略,另一方面是学生抵制教育的惩罚措施,使教师所做出的惩罚决定无法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要解决这对矛盾,教师必须分清惩罚的各种具体表现。
(一) 显性惩罚与隐性惩罚
这是从旁观者能否意识到为标准进行的划分。教师的惩罚行为做出后必须让受罚者明确自己已经受到监控,只有当改善了目前的行为时,教师才会撤销施加于自己的这一不快经历,但教师的这一管理策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无必要使课堂上的其他成员同时也意识到。当其他学生不知情时,教师所施加的惩罚为隐性惩罚,而当教师做出的惩罚决策使其他学生意识到其实施的对象及措施时则为显性惩罚。两种惩罚方式均有达到预定目的的可能,隐性惩罚更适合于不能自控,但有明确认知的学生。如果教师将隐性惩罚能够解决的问题扩大化为显性惩罚,有可能损伤学生的自尊,遭到他们内心的抵制。
(二) 身体的惩罚与心灵的惩罚
体罚与心罚在教育理论界可说是被彻底地批判并否定了的。但具体界定什么是体罚和心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一定意义上,惩罚就是要触及受罚者的灵魂及肉体的,成功的惩罚给受罚者带来的不愉快体验必是其灵魂的一次经历。身体的惩罚,是以肉体痛苦的方式否定受罚者所依恋的不良体验来使个体获得向善的发展,绝非棍棒相加,甚至导致学生伤残。心灵的惩罚,是以使受罚者心灵对错误的忏悔来肯定灵魂对于行为的责任感,而非对学生恶语相向,讥讽辱骂,恐吓威胁,甚至是精神虐待。
从一定意义上讲,惩罚即是对学生的磨练,不论是肉体的还是灵魂的,最终是要使受罚者获得一次灵魂的升华。只是这种磨练不能用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代价来换取,教师在采取惩罚策略时关键是要坚持原则,把握好分寸。
(三) 有意的惩罚与无意的惩罚
教师实施惩罚行为一般是在学生违返了规则时才做出的,这种有意识地以令受罚者不愉快的方式传递教育者管理意图的惩罚是有意惩罚,又可分为两类:善意的惩罚与恶意的惩罚,当教师有明确的目的,为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而实行修正时,是善意的惩罚,是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的。有的老师做出惩罚行为只因为冲动,出于一时的气愤,潜意识是要让学生出丑,维护自己的权威地位,有时甚至毫无道理可言,学生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了教师的一些潜规则,这时教师的惩罚属于恶意的惩罚,应坚决抵制。
无意的惩罚是指当教师并未有维护课堂秩序的意图,但做出了一定的管理决策,导致某些学生利益的损害,对于这部分学生而言,教师的这种行为相当于惩罚行为,如果教师忽略了自己的这类惩罚,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的后果,也必将影响师生关系,给自己今后的课堂管理埋下隐患。
二、 课堂管理策略中惩罚的实施原则
实施惩罚只是课堂管理的策略之一,始终要为维持正常课堂秩序服务,教师在最终决定必须实施惩罚策略前应明确一些基本的准则:
(一)正确的认识 教师必须明确惩罚是有效管理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种过渡性的工具。不能动辄惩罚,不能单纯惩罚,不能无准则惩罚。动辄惩罚会丧失处理问题的理智,失去对学生有效管理的说服力;当学生违纪时单纯采用惩罚措施,效果不会十分显著的,必须与其它策略配合使用,如奖励、表扬、说理等;无准则的惩罚会失去教师教育的公平。任何一种教育措施都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影响。惩罚措施往往会造成学生的意志低沉、对教师的积怨和其他一些消极的情绪体验等,教师采取惩罚措施时一定要慎重。
(二)明确的目的 惩罚服务于教育目的,实现教育目的才是教师的追求。当学生出现错误行为时所采取的惩罚是为了积极促进其行为的矫正,塑造理想的学习行为。在正式进入教育教学工作之前,教师就要与学生共同协商,制定出为实现教育目的应遵循的基本的行为规范,让学生遵守。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在于当学生违纪,教师要实施惩罚时,能最大限度降低学生的抵触情绪。
(三)积极的协调 目前我国教师在处理师生关系时,并没有一个科学的法律规范,仍然秉承传统的做法,缺乏科学的指导。一旦教师对其行为要负上一定责任时,往往受到来自多方的压力:学校领导、教育局、家长、传媒等等。要使惩罚这一争议很大的管理策略有效实施,必须积极做好多方的协调跟沟通。取得在医护方面的科学论证,法律条文的支持,家长的理解跟配合,以及校方的监督。
三、课堂管理中惩罚策略的实施方式
技巧地实施惩罚可以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动机,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惩罚策略的处罚力度从轻(教师的投入最低)到重(教师的投入最高)可以分为四级:有意忽略、口头责备、权利剥夺和第三方介入等。
(一)有意忽略 是当学生出现轻度的违纪行为,或是初次出现错误行为时,教师经常采取的方式。教师通过改变教学语音、教学体态、走到违纪学生身旁等非语言的、隐性的惩罚来引起他的注意,促使其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这样做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的自尊,又不需要中断课堂教学,是最经济、也通常是有效的惩罚策略。
(二)口头责备 是教师心平气和,简单明了地指明学生的错误行为,以达到积极的矫正效果的方式。采取口头责备,教师应指明学生不良行为会导致的后果,当学生做出良好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强化,如赞许的表情以及口头表扬等。切忌责备时采用讥讽的口吻、扩大惩罚的影响范围,最好站在学生附近,与学生的交谈不让别人听到。
(三)权利剥夺 是当学生不良行为已造成一定后果时,教师采取的以多种方式限制学生部分权利,引起学生消极情绪体验,进而塑造正确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权利包括:与其他同学同时参与学习、共同活动与游戏、完成相同的学习任务、公平使用同一空间的权利等等。
当学生做出不良行为并造成一定后果时,教师应首先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让学生冷静下来1~2分钟,考虑用良好行为替代当前的不良行为,当学生及时修正了自己的行为后,让学生重新开始学习,同时教师应立即强化其良好行为。
其次,当学生已经因其不良行为而浪费了学习时间时,这部分时间应得到补偿。教师应与学生共同探讨导致时间浪费的不良行为,在让学生补偿之前与之讨论补偿的原则和方法,补偿的时间量,让学生意识到补偿的合理性,最后确定补偿的开始时间及在补偿期间学生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
最后,隔离违纪学生。隔离是指在预定的一段短时间内取消强化物,使学生受到其不良行为的惩罚。隔离可以分为同空间隔离与异空间隔离。同空间隔离只是暂时剥夺不良行为学生与其他学生同时参与学习任务的条件,如收回学生的教材或其它学习、活动用具,让学生离开小组,但可以继续观看小组成员的学习。异空间隔离比同空间隔离的力度更大,学生被隔离在另一环境中,如教室的另一地点(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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