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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音乐教学

作者: 时间:2012-02-07 阅读:( )

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就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感情。其实儿童对音乐的感知力比成人要敏锐的多,如果加以正确地引导,很容易就能进入音乐创设的意境中,对培养他们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也有积极的作用。
一、激发学习兴趣
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创造的心理倾向。对于音乐这门课程来说,兴趣就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明确了兴趣的这个含义,教师就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夸美纽斯曾说过:“兴趣是一个创造欢乐和光明的教学环境的主要途径之一”。学生只有在学习中产生一种迫切探求新知欲望时,他们的创造能力才能更好地发挥。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挥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二、培养审美能力
音乐美可以感染学生并激发他们的兴趣,追求音乐美的欲望可以形成他们学习的动力和意志。作为一门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音乐课堂教学的导入设计对激发学生的审美注意与审美愿望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是音乐教学过程实施审美教育效应的重要环节。在这一教学环节中,教师应使学生始终处于一种积极的审美感知状态之中,并在此基础上与学生进行更深的交流。
过去,音乐教学注重“双基”训练,没有处理好技能教学与审美教育的关系,才导致了音乐课繁、难、偏、旧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教学中改革枯燥的基本技能教学方式,把基本技能教学作为音乐审美感知和审美探索的一个过程来进行。例如:在节奏练习中,让学生结合自由协调的身体动作(拍手、走步、跳跃等)来感觉节奏,变机械的节奏训练为对音乐节奏的优美反应,从中得到节奏美感的体验等。
新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认为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在音乐课程中,欣赏这一教学领域被视为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音乐欣赏教学中,重在引导学生对优美音乐的听觉感知,包括旋律走向、音色变化、乐曲结构等音乐要素的综合感受。随着音乐的展开,配合教师富有感情的引导,将大大加强学生对音乐的审美感受。
三、培养创造性思维
音乐教学的主要任务不仅是要学生更多的掌握音乐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按照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事物的特殊方式去认知音乐、理解音乐。音乐教学中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感受与见解,是音乐教育观念的转变与更新问题。只有在教育观念和教学模式上实行深刻变革,才能使学生体验美感、丰富情感、促进想象力的发展。
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处处是创造之地,人人是创造之人,让我们至少走两步退一步,向着创造之地迈进吧!”为了培养学生的创造探究意识,陶行知先生还提出了“六个解放”,即解放儿童的头脑、解放双手、解放双眼、解放嘴、解放空间、解放时间。因此,我们对学生的想象力和表现力不要过多的限制。有研究证明,教师对学生的控制越少,学生体验的自由度越大,活动的自主性越强,其创造发挥的也越好。
另外,教师应该允许学生的“非正常”思维,鼓励他们的“异想天开”。在音乐课上教师应该热爱、信任、尊重每个学生,满足学生的表演欲望,鼓舞学生大胆创造。当学生的创造思路明显不对或不够完善时,教师应该先肯定他们的创造意识,使学生产生积极情绪,保持创造的热情。
音乐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尤其是能够通过创设条件、激发情感,用音乐启发学生的想象力,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产生。通过音乐教学,培养学生热爱音乐的情感,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类、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的思想情操。作为学校艺术工作者,我们应该充分发挥音乐课应有的作用,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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